由于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身兼四职的西安银行行长被罚了

海凡资本 2024-10-08 17:57:06

9月30日,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行被陕西证监局查获2020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表中“金融投资”科目下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2023年年报披露已根据合规整改要求完成相关事项整改工作。

所谓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就是在公司资产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没有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分类。

对此,西安银行在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银行、郭军、梁邦海、黄长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后,表示已经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整改。

根据公司官网,西安银行前身为西安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由西安市原4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西安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建而来,2010年更为现名。该行2019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西北首家A股上市银行。

据了解,西安银行上一次出圈,还是“身兼四职行长”,也就是这次收到警示函的高管之一梁邦海。

今年4月29日,梁邦海被董事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资格自监管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7月15日,西安银行发布公告称,梁邦海的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已被陕西金融监管局核准。因上述工作调整,梁邦海同时辞去该行行长职务,不过在新任行长到任之前,仍由梁邦海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要知道,梁邦海目前还同时是公司的董秘,这也意味着在新任行长到任前,梁邦海将身担四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董秘,难怪他被网友称为“最牛上市银行一把手”。

然而,阶段性一人身兼四职,是否能履责到位?毕竟,这四个职务对于一家上市银行来说都非常重要。有业内人士表示,若长期存在行长人选缺位现象,是不太正常的,至少说明银行治理存在缺失或不足。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就明确指出“董事长不可兼任行长或总经理”。

现在一般不会出现董事长、行长一肩挑的情况。从公司法角度看,经营管理和所有权分离是现代公司治理基本要求。

今年四月,西安银行还被曝存在高管“超期服役”的情况。

在西安银行高管行列中,黄长松、张成喆2人于2016年8月16日任职副行长,截至目前时间都已超过7年;前任董事长郭军也是自2007年起担任该行行长,2015年5月升任董事长,直到2023年9月因到退休年龄才辞去董事长职务,执掌西安银行的时间达8年之久。

中国银保监会于2019年12月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的轮岗制度,原则上轮岗期限不得超过7年。监管要求机构原则上在2022年底前将存量问题清理完毕。

此前,就有村镇银行因为超期代履职被罚。2023年5月15日,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因高管超期代为履职、贷款管理不规范被罚款60万元。

西安银行也因为独董超期服役被监管责令改正,4月25日,西安银行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西安银行回应称,将严格按照陕西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尽快对独立董事进行调整,同步做好过渡期的各项支撑和衔接工作,确保公司董事会运行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不知道高管超期服役,西安银行将如何应对?

目前,该行已开设179家营业网点,员工数量3266人。该行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22亿元,同比增长5.77%;实现利润总额12.99亿元,同比下降5.51%。

截至2024年6月末,该行资产总额4452.62亿元,不良贷款余额36.98亿元,不良贷款率1.72%,贷款拨备率2.93%,拨备覆盖率170.0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20%。公司经营情况还是存在不小压力。董事长一人肩挑4个担子,压力更大,西安银行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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