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老板把150万奔驰车挂到员工名下,员工直接离职开走不归还,老板憋屈又窝火

朝律夕拾 2024-10-04 14:20:43

“我在警局监控下开走车,就说明我有信心没任何问题!”

公司老板为了撑门面,买了辆价值150多万元的奔驰。因担心公司破产清算,车子不包,于是决定将奔驰挂在公司员工名下,来个瞒天过海。没成想员工很快辞职,并且将奔驰开走,老板找到员工索要奔驰,对方竟表示:“车是我名下的,这就是我的车!”如此操作,让公司老板彻底懵了!他能要回这辆奔驰车吗?案件背后又藏着怎样的法律玄机?一起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冯先生的公司是一家小有规模的乙方企业,经常要和各大甲方谈生意,业务搞得风生水起。为了撑门面,冯先生早早就盘算着买辆豪车给自己增点光,于是买了一辆价值150多万的奔驰。给车上牌的时候,聪明的冯先生突然觉得有些不妥,他害怕那天公司要是破产了,自己名下的财产都会被冻结。可如果将这辆车登记在别人名下,那就算将来破产,这车也能留下来。冯先生心里琢磨着,找谁来挂这车呢?他瞅了瞅周围的员工,目光落在了陈女士身上。陈女士在公司干了好几年,人脉广,能力强,还深得冯先生信任。虽然冯先生知道人心难测,但还是决定把这辆车挂在陈女士的名下。奔驰车上了陈女士的名字,冯先生心里踏实了,车挂在员工名下,万一真有个风吹草动,自己还能把车保住。可冯先生没想到的是,这个“心腹”员工没多久就递交了辞职信。陈女士辞职时的态度很诚恳,可谁能想到,她一辞职,竟把那辆挂在自己名下的奔驰车开走了!冯先生非常生气,他立刻联系陈女士,要求她把车还回来。可陈女士态度坚决:“车在我名下,这是我的车,为什么要还给你?”冯先生气得跳脚,这车明明是公司买的,怎么就成了她的呢?他好言相劝:“你在公司干了这么久,我一直待你不薄,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可陈女士却一点都不慌:“行啊,你有本事就告吧,法律是讲证据的,你能证明车是公司的吗?”这话一出口,冯先生愣住了。他怎么证明?车的发票、购车合同都在公司没错,但人家陈女士名下的登记,黑纸白字写得明明白白。这事要是闹到法院,他能不能嬴?02案例分析本案车子登记在陈女士名下,但实际由公司购买并使用,车子归属权应该是谁呢?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虽然车子登记在陈女士名下,但实际购买人是公司,而车辆也主要用于公司业务。如果公司有购买记录、车辆使用情况等证据可以证明车子是公司资产,那么陈女士虽然是名义上的车主,但她不具备车子的所有权。那本案的冯先生如果无法提供购车合同,公司还能要回车辆吗?​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因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该行为有效。”如果冯先生无法提供明确的购车合同,他依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车辆属于公司财产,例如购车发票、银行转账记录、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公司业务用车的证明文件等。只要能够证明车辆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那么陈女士的侵占行为依旧不合法。本案中,尽管车子登记在陈女士名下,但如果闹上法院,冯先生只要提供证据证明车子由公司购买,就可以要回车子,并可以追究陈女士的侵占行为。03深刻教训有些事情,看似聪明,其实藏着一肚子亏。想“占便宜”,往往到最后,便宜没占到,还把自己给套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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