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击毙一名男子,死者家属穿丧服抗议:你怎么不打脚?

敢言先生 2024-09-25 11: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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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北角锦屏街发生了一起警员开枪事件。一名患有思觉失调(精神病)的38岁男子,在疑似袭击母亲及妻子后,竟手持菜刀及剪刀冲向警员,这突如其来的危险行为迫使警员最终选择开枪击毙该男子。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悲剧,死者的妻子与其胞兄身着丧服,携带死者的遗照,于(22日)午后前往湾仔警局总部进行抗议。他们悲伤而愤怒,希望为死者讨回一个公道。

遗孀情绪激动地批评警方执法过度,她声称在事发当时,她已经多次说了不要开枪,但警方最终还是选择了致命的武力手段。

她痛苦地表示,报警原本是寻求帮助,而非请求警方置自己的丈夫于死地,她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质问为何警方要选择如此残忍的方式结束一个人的生命,要求警方还自己一个公道。

与此同时,死者的胞兄也表达了类似的质疑和后悔。他同样对警方的执法方式表示不满,认为完全可以选择其他非致命的方式来处理当时的紧急情况。他痛苦地说:“为什么不可以选择打其他地方呢?”

警方回应,开枪决定符合警队守则,会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调查报告。

遗孀:你一枪打死他,我难以接受!

遗孀表示,我说了无数次‘不要开枪’,可以打手脚,现时觉得报警好后悔 。她质疑:“为何不用非致命手段控制局势,比如使用胡椒喷雾,或是让谈判专家介入,直接开枪射杀让我感到不合理和难以接受。”

她说整个事件中,她的丈夫虽情绪激动,但仅限于拳脚相加,并未持有任何致命武器。“他拿起刀具,不过是出于对警方到来的恐惧反应,我亲眼所见,他从未真正使用过那把刀。

遗孀又质疑,丈夫中枪后没有被立即送院,反而警员在找身份证,她感到十分不合理和不甘心!

亡者兄长:何以非致命要害不可?

死者胞兄亦后悔报警处理,他指母亲不慎在躲避其弟(即不幸逝世的家庭成员)时摔倒,导致骨折,母亲与弟媳均安全地躲在房间内,而弟弟则只是在客厅徘徊,未显暴力倾向。若我及时返回,定能制止他。

对于警方现场处置,他提出质疑:“当日,三名全副武装的警员抵达现场,手持长棍与盾牌,装备精良。面对这样的局面,开枪的警员本可寻求同伴的协助,采用更为稳妥的方式应对。为何偏偏选择了最极端的一击,直接瞄准了心脏?”

进一步地,他针对警务处处长的解释提出了反驳,强调在如此短的距离内,即便弟弟试图攻击,其手臂长度也远不足以触及警员,更别提飞刀等远程武器,在盾牌面前更是毫无威胁。“警员完全有时间、有条件采取更为温和且有效的措施,而非直接诉诸致命武力。”

他指,已经向警察投诉课投诉。

警方:开枪符合守则 调查后会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报告

警方回复查询时表示,对这宗十分不幸的事件深表难过,并向死者的家属表达深切慰问。同时,重申警队内部就使用枪械以及各种不同程度的武力方面有严谨的守则。警员在使用枪械上亦有定期训练,包括在不同情况下,他们是否需要使用枪械等。根据警方初步调查,事件中警员开枪的决定符合警队有关守则。

警方非常重视这宗案件,已经交由港岛总区重案组作出全面的调查。在完成调查后,警方会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调查报告,由死因裁判法庭决定会否展开死因研讯。

警方指,当时疑犯与警员相距仅1.5米,开枪是别无选择。

警方对此事件的通报指出,当时情况危急,嫌疑人与警员之间的距离仅约1.5米,面对持械威胁,警方开枪实属无奈之举,旨在保护公众及自身安全。

在随后的南区区议会会议后,萧处长面对媒体再次强调,警员使用枪械遵循着极其严格的程序与规范,并详细描述了案发时嫌疑人手持剪刀与菜刀,面对警方多次警告仍情绪激动,最终突然冲向警员,迫使警方在极端紧迫的情况下作出开枪决定。

目前,此案已交由港岛总区重案组进行深入调查,力求还原事件真相,确保公正裁决。

这起事件无疑给所有人带来了深重的伤痛和反思。在面对类似的社会冲突时,我们应如何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执法力度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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