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安沦陷!女子遭醉汉骚扰殴打后续:拘留5天不够,将上诉

发现故事院 2024-07-08 12:30:34

导读

近日成都一起女子遭遇四名醉汉骚扰殴打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警方处理结果引发质疑。受害者寻求公正,网友呼吁严惩暴力行为。一起恶性事件引发的舆论波澜,让人不禁想知道,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女子挑战处理结果

近日,一段四名醉汉在成都公众场所大型商场内骚扰并殴打女子的视频引起社会热议。视频中,四名醉汉边喊边笑边斗殴,对一名女子进行推搡和辱骂。女子事后表示,自己被踢了好几脚,腰也被踢了一脚,当晚就送进了急救室,目前已出院。她表示,如果处理结果仅停留在拘留5天,将会上诉,相信成都公安会给出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舆论质疑处理结果

对于这起恶性事件,成都警方迅速作出通报,称四名涉事男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而就在昨日(8月23日)晚间,成都警方通报称,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对于醉汉骚扰并殴打他人仅被拘留5天的处理结果,成都警方表示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并未能让网友们“吃下这口大锅”,相反引发了更大的质疑声浪。有网友质疑:同样是行政拘留5日,为何涉嫌猥亵女童的张某某被拘留后又被行政拘留15日,而这四名醉汉只被行政拘留5日?还有网友要求:背景要追究,法律责任也要追究。

受害者寻求公正

对于处理结果难以服众,网友“贺老师说事”发文表示支持女子上诉。他认为,醉汉们不仅醉酒滋事还斗殴,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四名醉汉并没有出手相救或者报警的举动,属于放任不管罪,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公、依法承担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以已受过处罚或者已承担过责任为由推脱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即便醉汉们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也不能推脱赔偿女子医药费的民事责任。

社会呼吁严惩暴力行为

“贺老师说事”还表示:成都警方更正通报了,我们也不得不相信成都警方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同时他也呼吁大家一起监督:希望背景单位可以公布出来;希望给女孩造成二次伤害的人们可以受到应有的惩罚。

结语

对于暴力行为,社会绝不容忍。希望公正的处理结果能给受害者一个交代,也让加害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一起事件,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考验。让我们一起呼吁,严惩暴力行为,守护我们共同的安全与尊严。

62 阅读:22201
评论列表
  • 2024-07-08 15:16

    如果判个5年,估计以后再没有人借酒闹事了

    四季阳光 回复:
    不可能的毕竟最嚣张的就是他们,怎么可能自己罚自己[笑着哭]
    风魂 回复:
    都是借口而已,什么醉酒,就是借酒闹事耍流氓
  • 2024-07-08 16:44

    如果成都警察不能公平对待他们就是罪犯的帮凶 受害人有权控告成都警方

    水之舟 回复:
    告不赢是一回事 告不告又是另一回事
    其樂 回复:
    必须的,全国人民会支持。
  • 2024-07-08 15:37

    扫黑除恶正当时

  • 2024-07-08 17:52

    拘留的时间还没人家姑娘住院时间长……喝点猫尿就老子天下第一了,酒品就是人品

  • ly 78
    2024-07-08 13:24

    应该可以按寻衅滋事追究

  • 2024-07-08 21:56

    判五年还差不多,光天化日之下,还有这样的恶行,成都公安?

    幸福生活 回复:
    罪罚相当才叫法律
  • 茶青 62
    2024-07-08 21:44

    随随便便一个寻衅滋事就能刑拘15天,打人性骚扰就5天?这法律尺度拿捏的是刚刚好,一个按最高刑拘时间判的,一个是按最低时间判的!看人下菜碟,老传统了!

    茶青 回复: 啥啊
    首先该评论人素质有待提高,其次寻衅滋事可以是行政拘留也可是刑事拘留,拘留15天在不延长时间的情况下已经是顶格拘留时间,5天即使是民事(行政拘留)案件也属于最低拘留时间![抠鼻]
    啥啊 回复:
    你连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都分不清,闭嘴吧
  • 2024-07-08 13:50

    对待这种无节操的女人,只想说:活该

    风之飘舞 回复:
    这是人话?如果被骚扰的是你的母亲你的老婆女儿你的姐姐或者妹妹,你会不会也这么说?
    用户16xxx86 回复: 风之飘舞
    它是人?
  • 2024-07-08 17:31

    [点赞]就是该上诉

  • 2024-07-08 19:14

    是否背后有猫腻?!当事警察应该站岀来说几句。

    其樂 回复:
    这四个人渣垃圾肯定有背景。
  • 坚决成都公安是不是滥用职权

    心平气和 回复:
    属于纵容犯罪
  • p8 30
    2024-07-08 21:35

    受害者可以以性骚扰和故意伤害罪控告那四个垃圾

    辉哥 回复:
    三人就是团伙作案了,涉黑涉恶案件
  • 浩憾 24
    2024-07-08 22:44

    坏人是被惯出来的。

  • 贺一 23
    2024-07-08 19:53

    诬陷男性偷拍写小作文的案子还没有判决。女的也是成都的

  • 2024-07-08 21:58

    如果法律就是五日,就按规定执行,有靠山严查

  • 2024-07-08 22:22

    如果男朋友或者老公刚好在,把几个醉鬼打伤了是不是要坐牢。

  • 2024-07-08 19:36

    真是怎么样处理的,严惩不贷,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故事,

  • 2024-07-08 19:44

    麻烦那个诬告成都男生地铁偷拍的女生应该判刑10年

  • 2024-07-08 23:06

    异地处理就不一样了,

  • 2024-07-08 18:58

    支持上诉

  • 冷风 14
    2024-07-08 23:50

    必须严惩不贷!!!五天???半个月都少咯,这种应该以流氓罪,入刑!!!

  • 2024-07-08 18:13

    支持

  • 2024-07-09 08:25

    必须严惩!

  • 2024-07-08 19:46

    严惩

  • 2024-07-08 22:15

    五天对这种人不过是度假,毫无威慑力!

  • 2024-07-09 20:01

    最终处理结果需等伤情鉴定,并且给予双方协商赔偿的时间,最终由事发地派出所形成完整证据链卷宗向检察院提起诉讼。法盲请勿着急。

  • 2024-07-09 14:18

    肆意践踏他人尊严并殴打他人,说明这些醉汉可能有背景,不然怎么会这么猖狂。

  • 2024-07-08 23:55

    用了多好的关系

  • 2024-07-09 13:59

    是否考虑过“添加几个”被告方?比如 商场方?比如……

  • 2024-07-09 13:05

    在公共场所打人应该属于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不应该这么轻易的就处理了。

  • 2024-07-09 00:15

    先查一下保护伞吧

  • 2024-07-08 23:46

    一句话,流氓罪,危害极大,杀无赦

  • 2024-07-08 15:21

    什么年份的事情呀小编你说说清楚是去年的8月22日还是公元前的

  • 2024-07-09 00:24

    社会影响太恶劣了,光天化日、公共场合团伙随意欧打他人,这不从严处罚,那社会将没安全可言了

  • 2024-07-09 08:47

    若不是警方通报“Hu”建人,我特么都以为是民族兄弟。

  • yfy 7
    2024-07-09 12:52

    放八几年,早就枪毙了

  • 2024-07-09 13:54

    如果是83严打,早就枪毙了

  • 2024-07-09 13:07

    打人都要讲实力,有力就了事,无力就大事,你们是明白人吗

  • 2024-07-09 22:14

    坚决惩善扬恶,坚决维护坏人坏事,坚决弘扬正能量

  • 2024-07-08 23:12

    严查严惩渎职犯罪!

  • 2024-07-09 09:00

    两个人以上互殴判刑 四个人打一个人拘留五天 也是醉了[呲牙笑][呲牙笑]

  • 2024-07-09 07:00

    相比之下,叶拐棍的七天,确实罚重了,不怪有人替叶拐棍发视频表示不服,嘎嘎嘎

  • 2024-07-09 12:09

    幸好没还手,否则就是互殴[笑着哭]

  • 2024-07-08 19:22

    我就好奇一件事,酒后寻衅滋事拘留5天哪里不合理?女拳师现在都这么厉害的吗?还把寻衅滋事和猥亵女童相提并论?哪来的脸面教公安做事,怕不是收了哪些NGO的钱公开挑事吧。对事不对人,处罚没有问题

  • 2024-07-09 12:09

    八十年代严打的时候这都够上枪毙的了

  • 2024-07-09 05:50

    犯罪嫌疑人肯定有保护伞,

  • 2024-07-09 12:59

    这次不严惩,以后类似的事情会越来越多。立帖为证[得瑟]

  • 2024-07-08 22:43

    恶性事件叫犯罪,为什么警察有这么大的权利?有罪做拘留处理?

  • 2024-07-09 18:35

    保护伞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 2024-07-08 23:39

    大庭广众之下鞭刑,不是喜欢打吗?

  • 2024-07-09 01:20

    要是这样还上诉什么,打回来,不就5天么

  • 2024-07-08 23:22

    拘留五天???罚款少钱???打伤了,医疗费陪了吗????

  • 2024-07-09 09:11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和寻衅滋事。哪一项也不止行政拘留五日啊。 难道法律像菜市场还可以讨价还价,有群众围观就改为刑事拘留了?

  • 2024-07-09 13:04

    首先脑震荡已经是轻伤,造成轻伤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在三年以下

  • 2024-07-09 16:52

    应该属于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怎么会行政拘留五天?!开玩笑的吧?![笑着哭]

  • 2024-07-09 12:32

    先从警方查起

  • 2024-07-09 20:27

    这次我成都,干的啥屁事

  • 2024-07-08 18:58

    城市套路深[呲牙笑]赶紧回农村得了,找个光棍子嫁了

  • 2024-07-09 06:02

    是何时的事小编真没写的挣流量党

  • 2024-07-09 20:18

    闲得慌,酒后无德,招惹是非,如果判刑就后悔了

  • 2024-07-08 18:19

    嗯昨天已经8月23日,今天呢?

  • 2024-07-09 18:41

    有验伤环节的,轻伤入刑,没有达到标准拘留。这是国家的法律,任何人不能凌驾在国家的法律之上。这女的也太狠了吧。

  • 2024-07-08 16:07

    可能警察叔叔觉得,人家是看不惯科技换脸怪,才动的手[得瑟]

  • 2024-07-09 20:28

    支持上诉!是可忍孰不可忍!

  • 2024-07-08 18:53

    8月23日是什么时候

  • 2024-07-09 20:45

    谁教你们的,放任不管罪属于哪国的罪,现在是个傻子都学会质疑发自媒体了。

  • 2024-07-10 01:23

    应该是办的取保。可能出来

  • 2024-07-09 21:05

    国家应该实行强制戒酒制度,因为喝酒闹事的事已经出了多少了

  • 2024-07-08 23:57

    昨天是8月23吗?一点都不严谨,张嘴就来!

  • 2024-07-09 22:18

    这四个人可能背景不一般???要不然怎么可能罚那么轻???派出所有关系???一定要上诉赔偿自己的精神费,所有的费用??全网支持[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把打人的四人的背景全部挖出来[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 2024-07-08 23:51

    法律只在乎谁提前说

  • 2024-07-08 19:45

    进了急救室?

  • 2024-07-09 12:55

    这就是纵容犯罪!这样的比捣个鸟窝还轻

  • 2024-07-09 22:29

    三人以上属于团伙作案吧!

  • 2024-07-10 09:27

    我看别的报道说这几个人是福建人,来成都出差的。

  • 2024-07-09 12:56

    大家查了一下刑法,这种公开场所寻衅滋事应该咋处罚嘛[笑着哭]

  • 2024-07-09 12:49

    这是团伙做案,属于黑恶势力了。

  • 2024-07-09 14:21

    什么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的罪名,刑法里有吗

  • 2024-07-09 10:03

    又是导语又是结语的,这是写论文吗?

  • 2024-07-09 23:25

    光天化日之下,竟有如此嚣张之徒,要仿照唐山陈的查法,其性质有类似处。

  • 2024-07-09 01:16

    我天哪,这不过是玩玩,闹闹,没有注意好分寸,稍微造成点点影响,没有必要揪住不放吧?你们这样不仅是和我们过不去,而且还是和成都公安局过不去。哼,到时你后果自负!

  • 2024-07-08 18:52

    那年发生的事

  • 2024-07-09 00:26

    支持警方,谁还没点熟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服你告警方呀。

  • 2024-07-09 08:21

    还是拳师给力,换成男的被打,赔点钱就会了事

  • 2024-07-09 13:16

    这是警方处理的流程,对这种案件都会这样做

  • 2024-07-10 09:53

    严惩这几个人渣

  • 2024-07-09 23:35

    面对不同的人判罚是不一样的,真是可笑

  • 2024-07-09 13:14

    [横脸笑]直接枪毙吧,这样女拳才满意。就调戏一下难道就该判刑?

  • 123 1
    2024-07-09 14:24

    好像轻微伤得一年以上吧

  • 2024-07-10 09:20

    看样子背景有点大哦

  • 2024-07-09 07:35

    现在暴力方面的违法处理很奇怪,违法成本太低了,受害者要承担许多太多的委屈,加害者关几天了事希望能改变。暴力犯罪要看性质的,简单按受伤程度来判是不合理的。

  • 2024-07-09 02:36

    “8月23日称已刑拘”此事件是牛年马月的案件的?呵呵

  • 2024-07-10 03:29

    严惩凶手!

  • 2024-07-10 10:45

    最少判刑1年,还有精神损失费,二万至五万,北京大爷这样子都关了7天,成都打人者才关了5天,确实太轻了,应该给社会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