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很多专家在分析国内楼市的时候,往往会重点考虑老龄化,为什么会这样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很多60后、70后家庭都不只有一个孩子,可是从80年代开始,因为国家出台了“计划生育”政策,所以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住宅总量已经逐渐饱和,根据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了40平,住房拥有率也达到了96%,换句话说就是大部分家庭并不缺房子住。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现在很多家庭结构都是“4-2-1”,也就是说一对年轻夫妻至少可以继承3套房产,按照2020年全国百城新建住宅均价计算,如果每套房子的面积为90平,那么算下来3套房子总和达到四百万,而且如果细分到城市的话,一二线城市房价更高,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财富可能更高。
可是,在具体继承过程中,我们往往也会遇到很多问题,例如父母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只要女儿嫁人之后,就只能由儿子来继承房产,虽然看起来这种方式是很平常的,毕竟儿子需要给父母养老,可是随着女性能力不断提高,女儿也同样有能力给父母养老。
而且话又说回来,就算是女儿放弃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利,如果有多名儿子的话,可能还会因为继承而产生纠纷,甚至还会因此闹上法庭。面对这种情况,怎么样才能保障继承呢?说到这,就不得不提到民法典,在特定情况下,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新规下,子女不用再争了
第一、除了子女之外,父母也可以将房产赠与给第三人。
客观来说,现在很多子女并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尤其是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很多父母的房子都是学区房,因此一套房子的价值往往能达到几百万,所以有的子女认为父母房产只能由自己继承,所以根本就没有这种担心。
可是从2021年起,父母也可以选择不让子女继承房产。这样说并不是空穴来风,上海就出现过这种情况,一位老人将自己房产赠与小区水果店老板,原因也更简单,就是因为子女长期不照顾自己。
第二、子女无法继承设有“居住权”的房子。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子内有居住权,那么不论是这套房子处于出售状态还是继承状态,子女或者是买方都不能赶走原有住户。举个例子,赵女士租了李大爷的房子,并且设立了居住权,即便是子女继承了李大爷的房子,子女也不能随意赶走赵女士,除非是赵女士主动放弃居住权利,换个角度来说,子女无法继承设有“居住权”的房子。
第三、父母留下了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
可能很多子女都不知道,继承父母房产也是有顺序的,例如法定继承排在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之后,也就是说父母在生前留下了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而且并没有提到将房产继承给子女,那么子女就无法继承房产。
例如李大爷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后来邻居王阿姨和李大爷相处很愉快,于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经历之后,李大爷就想着“用房来换养老”,也就是说只要王阿姨能一直照顾李大爷,那么李大爷就通过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把房子作为礼物赠与给王阿姨,而这也意味着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总的来说,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不论父母名下是否有房产,即便是父母名下没有任何资产,子女也要给父母享有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