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雅家属收到的法院传票
今天(8月7日),红星新闻从河南眼癌女童王凤雅家属处获悉,王凤雅一家起诉陈岚侵犯名誉权一案,将于本月14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一年多以来,“河南眼癌女童家人被指诈捐、虐童致死”事件的最新进展。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3月,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张集镇温良村村民王某和其妻杨某在网络上贴出3岁女儿王凤雅的病情信息和照片,希望获得好心网友捐助。
雅雅和妈妈/资料图
当年4月9日,陈岚通过微博“@作家陈岚”发布第一条实名报警微博,质疑雅雅父母骗捐不治疗,善款并未用于治疗雅雅,怀疑其父母恶意断绝孩子饮食等。4天后,陈岚第二次发微博报警,称前去救助的大树公益工作人员白梦雪遭雅雅家属“殴打、暴打、抢夺手机、失联”。2018年5月24日,某公众号发布文章《王凤雅小朋友之死》,指责其母亲杨美芹“利用雅雅存活的希望诈骗”,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此前,红星新闻曾发布多篇报道,报道中太康县公安局表示,经警方调查,募集到的款项并没有被挪用;举报者称“诈骗”“虐待女童”,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警方也没有了解到家属涉嫌犯罪的证据,因此未予立案;关于善款被挪用治疗小儿子的唇裂,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表示,王凤雅弟弟到北京治疗唇腭裂的费用是嫣然天使基金会出的,“术前检查和手术都是全部免费的,家属只需要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
2018年4月,在医院时的雅雅和妈妈/资料图
2018年5月27日,陈岚在微博上回应,表示向王凤雅及网友道歉。不久后,该条道歉微博被删除。
2018年9月4日,王凤雅爷爷王太友、母亲杨美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陈岚侵犯名誉权,法院立案受理。对此,陈岚在当天晚上11时,通过其微博账号“@作家陈岚”公开回应,称并不存在造谣,希望此案经过法庭审理厘清事实。
红星新闻获取的起诉书内容显示,王凤雅家人的诉讼请求包括:
判令被告陈岚在河南、上海等多家报纸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在其实名微博上公开置顶道歉声明,并且置顶不少于两个月时间;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313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等。
此前报道:
河南眼癌女童家属起诉陈岚名誉侵权:忍无可忍 陈岚:没造谣
“用患癌幼女诈捐事件”家属公布善款花销,会诊医生: 去年11月已判断为中晚期
2018的他们③丨眼癌女童王凤雅逝去的250天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编辑 张超
把这条母狗绳之以法!
这个陈凤是不是爱狗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