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被告人金某明等五人于甘肃省灵台县周边的陕西省陇县河北镇西凉村盗掘出“龙骨”525.2 公斤以及 8.9 公斤“龙牙”(古脊椎动物的牙齿化石)。经由甘肃省博物馆涉案文物鉴定站抽样鉴定,这些所谓的“龙骨”属于受国家保护的古脊椎动物肢骨化石,具备科学研究的价值。
龙当真存在吗,甘肃盗墓团伙频繁出入洞穴,挖出 525 公斤“龙骨”?
站在科学的立场上,龙是中华民族的一种文化象征与精神标识,当下并没有科学依据能够证实龙这种具备超自然能力、能够腾云驾雾的生物真实存在。古代有关龙的传说和记述,更多是人们基于对自然现象的不解、对力量和神秘的渴盼等要素而缔造和构想出来的。而“龙骨”于中药领域是指古代哺乳动物等的骨骼化石。我们应当凭借科学的思维和方式去认知和领会这些现象和事物,防止过度迷信和不恰当的阐释。
总之,甘肃盗墓团伙挖掘所得的“龙骨”和传说中的龙毫无关联,该事件再度警示人们要对古生物化石等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