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文,讲一番“从杭字看亢字”的道理——认为, “(亢)本义人脚踏木板,借助波浪的力量渡河。后来,人们把这样的渡河方式演变为一种娱乐活动,称为弄潮,现代称为冲浪”。
“杭”,是形声字,不管本义和引申义,皆条分缕析,无更多话可说。
反倒是“亢”字,的确众说纷纭。
如有学者认为,甲骨文“亢”字是“指事字”,象人形,“大”下面的“短横”,指示“吭”,即咽喉。此可谓“咽喉说”。
亦有学者认为,甲骨文“亢”上面的“大”,为人四肢活动之“象”,指事符号标于双腿,示意腿之特别能走,由此表亢进、高傲之义。此可谓“奔跑说”。
还有学者认为,甲骨文“亢”字,“象”人之两腿加“桎”,当是“桎梏”之“桎”初文。此可谓“桎梏说”。
如此等等。
上面说到的网友,又提出了一种新见解——“冲浪说”。
不过,问题也就来了——假若“冲浪说”成立,上面人(大)之所踏“冲浪板”,应该踩于脚下,何以夹在两腿之间?
甲骨文“立”字,为上“大”下“一”,指事字,表示“人”立于地面——又如何确认踩于脚下的是“大地”,而夹于两腿之间的是“冲浪板”?
如此看,“冲浪说”似不如“奔跑说”和“桎梏说”更令人信服。
无论如何,以上意见,都认为甲骨文“亢”字是独体指事字,这是一致的。
《说文》:“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上”和“下”,以“一”为“标准线”,“指事”的一笔在“上”的,就是“上”;在下的就是“下”——确是“视而可识,察而见意”。
关于“指事”,段玉裁《说文·注》讲了其与“象形”“会意”之区别——
“指事之别于象形者,形谓一物,事晐众物,专博斯分。……有事皆有形,故指事皆得曰象形,而其实不能溷(混)。指事不可以会意殽(淆),合两文为会意,独体为指事。”
段氏以为,“指事”与“象形”和“会意”之区别在于——
“象形”专谓一物,比如“日”“月”,“指事”则是包含众多对象的抽象概念;“会意”必是合体字,而“指事”一定是独体字。
他的这一区分,确有参考价值,只是过于绝对。而且其所举字例,有不少却错了,不遑多论。
“指事”,与“象形”甚或“会意”,关系的确密切。严格来说,其区别在于——
“象形文”,以所“象”对象的独体形象表现字义;“会意字”,是将不同的“象形文”重新组合来表现字义;“指事字”,则是通过“指事符号”对某一形象的“指识”而体现字义。
就是说,“指事字”,必定依附“象形文”而存在,并以“指示符号”强调某一完整形象的“局部”“重点”,从而展示其字义。
例如,“木”是“象形文”,先民为强调其根部,便在此位置加一“短横”作为“指示符号”,造了“本”字;同理,在“木”的上端加一“长横”作为“指示符号”,强调树梢部分,造了“末”字。
还如,甲骨文的“刃”“肘”“亦(腋之本字)”“厷(肱之本字)”“气”,等等等等,莫不如此。
说回到甲骨文“亢”字。
第一,假若“亢”确为“指事字”,其必有所依的“象形文”,是什么?
第二,“亢”下面的“短横”作为“指示符号”,强调的是什么?
解决了上述两点,便不难破解甲骨文“亢”字本义了。
我们不妨想得远一点。
中国是世界上爆发“农业革命”的三大发源地之一。一万多年前,远古先民已然逐渐告别游荡的采集狩猎生产生活方式,进而转向定居的农耕生产生活方式。
农耕要靠天吃饭。因此,为确定季节时令的观象授时实践,就成了农耕生产力中的重要组成要素。
万物生长靠太阳。考古证明,至晚在距今七千年前,先民已通过立杆测影,确定了“分至启闭”的“四时”“四节”统称“八节”的二十四节气骨干框架。
(西水坡古墓墓主身旁的“蚌龙”和“蚌虎”)
主要生活于黄河流域的古人,处于北纬36度上下,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在夜间可以清晰完整地观测北天极、北斗等天际,于是在最晚至今6500年前,已确定了“斗建”“东宫” “西宫”三个授时系统,并初步形成了“四宫”的完整天区划分。
属于仰韶文化的西水坡古墓中,北斗、蚌龙、蚌虎以及鹿鸟等图形,以及古墓精准按照“子午线”和“卯酉线”建筑等等,均展现了6500年前先民高超的天文学水准和宗教想象。
“蚌龙”,表明远古先民对东宫龙星进行了长期精密观测,并作为主要授时星宿,且揭示了中华民族已经将以龙星为原型的“龙”,作为崇拜的神祇和民族的图腾。
“龙”,世间没有而天上有——这便是龙星之“龙”,蕴含 “隆大”“荣宠”之意的名之由来。
最早的龙星,由“角、亢、氐、房、心、尾”六宿组成,后来因为“四宫”要符合月站“二十八舍”需要,才又加进了“箕宿”而成为“东宫七宿”。
可以确认,距今6500年前,龙星六宿的名称以及各自在“苍龙”身体中的部位和“功效”,在古人的观念中已被固定了下来。
也可以确认,龙星六宿的名称和含义,后来始终并为改变。
那么,龙星六宿中的“亢”,其名其义也就是远古先民极早之前形成的认知。
现在可知的最早的汉字,是甲骨文。甲骨文的“龙”字,便是象形龙星的形音义三位一体结合。(见上图)
龙星之“亢宿”何意?
《尔雅》郭璞《注》:“亢即咽。”
《一切经音义》引《仓颉篇》:“亢,咽也。”
《汉书》颜师古《注》:“亢者,总谓颈耳。”
《后汉书》李贤《注》:“亢,喉咙也。”
龙星“亢宿”,就是苍龙“咽颈”——西安交通大学西汉墓星象图中,龙宿颈部绘有相连二星,其中一星为苍龙右前爪所握。
这应该呈现的,就是“亢宿”的远古含义。
(西安交通大学汉墓星图中的龙星)
《说文》所谓“亢,人颈也”,恰好是段氏说的“指事”之“事晐众物”的抽象泛化概念之体现。
甲骨文“亢”字有无具体所“象”?
有。这就是龙星龙形以及甲骨文“龙字”的“咽颈”部位。(见下图)
实际上,通过商周铜器铭文中的金文“亢”字,或可更清楚地了解古人造此字的所“象”及其“指识”。
“亢宿”之北,有“大角”,为一等亮星。
古人早期曾将“大角”并入“角宿”。这是古人至晚在6500年前,建立了“北斗”与“四宫”后来发展为完整的二十八宿“栓系”的“天球网络系统”——依“北斗”延长线首先找的即是“大角”星,然后才可找到“角宿”。
“大角”的左右两侧,有“左摄提”星和“右摄提”星。《石氏星经》云:“摄提六星夹大角”。
上述金文“亢”字,最上面当为一等亮星“大角”,表示为重重的圆点;两侧便是左摄提、右摄提;下半部,是由“大角”找到的龙星星象的“咽颈”部;斜着的“短横”为“指示符号”,强调的就是龙的“咽颈”。(见下图)
“亢”确实就是后来的“吭”字,“咽喉说”当可成立。
这样,“亢”的其他字义,皆为引申义或假借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