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婚姻制度,自从建国以来,长期是以“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夫妻同权”为原则的。
但是一直以来,我国青年人的婚姻,始终存在于男女双方父母的“家长制”的阴影之下。
这种名曰“婚姻自由”,其实存在着男女婚姻当事人的“婚姻不自信”的现象,婚姻成为双方父母主导的“被动的婚姻自由”。
因此,便出现婚姻大事,由父母作主,父母同意,子女不同意的“强迫”婚姻,和父母不同意,而子女愿意的“叛逆”婚姻。
同时产生了社会上无法节制的“高额彩礼”、结婚必须要“婚车婚房”和婚礼“大操大办”等等现象的出现。
这些因婚姻造成的“庸俗婚姻”,都是在男女双方父母主导下,建立在金钱关系上的“庸俗和畸形的婚姻”,没有把婚姻的权益,让位给男女婚姻当事人,没有实现《宪法》所赋予给男生婚姻当事人的“婚姻自由”的权益主体地位。
这次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从一本小小的“户口簿”的取消,就首先彻底地把《宪法》和《民法典》赋予给男女婚姻当事人的“婚姻自由”的权益,落实到实处。
其次把由男女双方父母主导的婚姻权益,让位归还给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让婚姻当事人真正获得了法律赋予给的“婚姻自由”权益。
还有男生婚姻当事人获得了“婚姻自由”的主动权益以后,将从根本上解决“庸俗畸形”婚姻,缓解和消除“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婚车婚房”现象,降低结婚费用,真正能够实现“新事新办、移风易俗”的目的,是“婚姻自由”的一次本质的进步。
依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的婚姻登记过程中取消了“户口簿”和“登记的地域”等规定,只要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婚前血缘关系以及财产声明,就可以就地自愿领证结婚,有五大好处。
①结婚再不要双方父母同意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在婚姻登记过程中的查验户口簿的规定,就意味着,现在青年人结婚,再不需要从父母手上拿到家里的户口簿,摆脱了其父母对子女婚姻的约束的权利。
这就把结婚的事情回归男女婚姻当事人本身,与双方父母毫无约束的关系,真正地实现了《宪法》和《民法典》给予的“婚姻自由”权益,使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自愿结婚就不需要父母点头同意婚姻事情。
②可以抑制高价彩礼。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户口簿环节,真正地把“婚姻自由”权还给了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彩礼的多少就可以由婚姻当事人双方自己来决定,就可以避免男女双方父母之间产生高额彩礼的怪异现象。
因此,自此以后,结婚彩礼的问题,再不男女双方父母来商定,而是由男女结婚当事人双方自己来决定,可以化解长期困扰大家的“天价彩礼”的问题。
③可以降低结婚成本。这样一来,男女婚姻当事人,结婚的过程,可以完全由当事人双方自己来解决,也可以不需要父母的参与,当事人自己来完成结婚任务。
男女婚姻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在农村老家以传统文化习俗的方式结婚,也可以在男女双方工作地结婚,还可以以“旅游”的形式结婚,都可以根据双方自己的经济能力来自己选择,可以降低结婚费用的开支。
④婚房婚车再不那么重要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结婚的方式和过程以及基本条件,都是由婚姻当事人自己双方来解决,根本不需要双方父母来解决。
因此,男女婚姻当事人,必须依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是否需要婚车婚房,是否租房结婚,还是回农村因繁就简结婚,就可以避免一些经济困难的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无能为力结婚的尬尴状况。
⑤普通男青年结婚容易了。这一新规的实施,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再没有必要担心因经济困难结不成婚,也不用操心送不起彩礼,更不用耽心办不起婚宴,一切结婚事宜和过程,都由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自己双方来决定,不需要双方父母来操心过问了,结婚的主动权掌握在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手中,怎样结婚都是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的事情,与任何人没有关系。
总而言之,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只取消了小小的“户口簿”登记环节,就可以彻底地把法律给予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益彻底地实施到位了,同时可以化解长期困扰人们的“天价彩礼”、婚宴“大操大办”、婚前的“婚车婚房”等等结婚的先行条件,能够让普通青年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实现“婚姻自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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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结婚的准入门槛最多把数据做上去,但是做不上去生活质量,这反而会缩短离婚周期,增加二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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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