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文学】刘惔与采花和尚

讯二点文化 2024-10-10 01:32:37

刘惔与采花和尚

文/墨 扬

一个人的作为,与见识有关,也与定力有关。有时候,“看得破”不一定“忍得过”,但“忍得过”一定会有“看得破”作前提。《世说新语.方正第五》中有个故事说:

东晋大臣刘真长(刘惔)与王仲祖(王濛),两人一起同行,饿了一天还没有吃东西。这时候,遇见一个他们以前就认识的小人,给他们送来一桌丰盛的饭菜。虽然饥肠辘辘,但刘琰却推辞不要。王濛感到不理解,问道:“正好可以拿来充饥啊,干嘛要推辞呢?”刘琰回答说:“凡是小人,都不可以与之有任何结缘。”

刘义庆把这个小故事,列入“方正”录记,在“要”与“不要”的选择上,显然站在了刘惔一边,旨在播扬其“宁愿挨饿也不要小人美食”的节操。这与殷商时伯夷与叔齐饿死“不食周粟”,后世朱自清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在维护气节尊严上,具有同等意义。

或许有人会不以为然,认为“拒餐”、“不食”、“不领”过于迂腐,视“吃饭”与“结缘”为两码事,甚至以“聊以充虚,何苦辞”、“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留”、“身在曹营心在汉”等说辞,表明清醒者的自持。这般认识,显然进入了王濛式认识误区。

并不否认,身负特殊使命的人,的确有在灯红酒绿中“能持”的个例,但这并不代表普罗广众可以通用。就更多人而言,明代刘元卿用一篇《猩猩嗜酒》作了警示:寓言中的猩猩,尽管知道这是猎人设下的陷阱,但由于经不住美酒的诱惑,便抱着“少喝一点也无妨”的自信,一点一点侥幸地享用着,也一点点地沉醉着,最终“看得破”在“忍不过”中投降,个个被套牢。待酒醒时分,悔之已晚。

在受人好处题上,俗语中有一句警示:“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意思是受了别人的恩惠,对人家就会刻意礼让三分,以后人家有缺点或者错误也就不好意思说、不好意思管了;必要时候,还有可能给人家说好话,打掩护,更遑论对人家说三道四了。

这种情况,有时候看起来只是在特殊情况下的那么一次,但有了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一而再、再而三,“受人之惠,不忘于心”,再正人君子也可能与小人共流合污了。因此,智慧之人在受人恩泽或面对某种诱惑时,总是十分谨慎,唯恐入人彀中,陷于这样或那样的风险。

有个民间故事说:老方丈三番五次告诫三个小和尚,河对岸那朵粉色鲜花一定不要去采,谁要去采就会被河水淹死。可是,那朵花太艳丽、香味太浓郁人了,顺风送进小和尚口鼻中,那简直是飘飘如仙般的感觉。三个人经不住诱惑,还是偷偷地跑到了河边,想要采来享用。

第一个小和尚口中念念有词:“甲子已丑海中金”,全身就扑进河里,当第二句“这河水怎么这样深”刚刚出唇,便被河水卷走了。第二个小和尚紧步前一位的后尘,口中念道:“丙寅丁卯炉中火”,下边那句“先淹你来后淹我”只说了开头两个字,亦被河水吞没。第三个小和尚尽管目睹了前二位的下场,却并未止步。当他把“为把鲜花采到手”,也被卷进河心,此时方才结结巴巴哀叹:“我跟师兄一道走。”

三个小和尚犯戒采花,全都被河水淹死的故事,听起来可笑可叹。可笑的是,他们虽然“看得破”河水会淹死人,却“忍不过”诱惑,不惜搭上性命也要去采那朵花,实在是天字一号大蠢蛋。可叹的是,眼见前一个和尚被河水卷走,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前仆后继,以致重蹈覆辙,真乃一桩黑色幽默。

《后汉书·丁鸿传》有云:“若敕政责躬,杜渐防萌,则凶妖消灭,害除福凑矣。”可是,耐人寻味的是,古今大量贪婪之人,前车之鉴,后车就是不鉴,脑袋似乎被驴踢过兼进了水。问题出在哪儿?

说到底,就在对面前的美食美酒和“对岸花”,抱有“聊以充虚,何苦辞”、“不采白不采”的心理,以致陷入无可预知的深渊。

或许,刘惔正是出于这样清醒的“看得破”,以“忍得过”的坚守,刚毅拒绝了小人别有用心的宴请。不仅保持了正人君子的气节,也有效规避了无可预知的种种麻烦。这个意义上,三个采花和尚自然成了反面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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