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爷爷,业主是孙子?业主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吾言吴语 2024-09-03 21:50:00

实行商品房以来,大家对居住最不满意的恐怕除了房价就是物业服务了。按说物业是全体业主聘用的管家,应该为广大业主服务,即使不服从业主的管理,最起码也要尊重业主的意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物业却化身小区的管理者,制定各种规则要求业主遵守,但却从不征求业主的意见,否则就会采取停水停电或其他措施,俨然成立站在业主头上的太上皇。即使这样,业主想炒掉物业却是难上加难。

​一个小区业主众多,各有各的想法,要想团结起来一致对物业很难。枪打出头鸟的道理人人都懂,谁都不想出头组织,这就给了物业机会。而物业则不同,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使用各种手段对付业主,这就让业主委员会成了一盘散沙。每一次与物业的“斗争”都是雷声大雨点小,不了了之,最后还得承受物业变本加厉的折磨。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单靠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赋予业主委员会权力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必须有关部门强力介入,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每年有这一专门机构组织小区业主对物业进行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物业,也由这一专门机构负责为小区公开招聘物业,而不是由物业委员会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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