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可能发生的事,案件性质从“聚众淫乱”更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14岁的河南女孩可心是非常不幸的女孩,从小就缺少了母爱,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就把她留在了姑妈的家,姑妈也是非常的负责任,在可心上学期间,基本是每个礼拜都会询问一下班主任可心在学校的表现怎么样!

可是,就算姑妈如此的看管,可心在学校里还是遭遇了霸凌,一次偶然的机会,可心在微信上结识了年轻男子史某,在聊天过程中,史某答应为可心解决欺负她的人!
一天晚上,史某约可心出来玩,由于学校的墙比较高,史某则为可心购买了一根绳子,在当天凌晨,可心与同学小丽顺着绳子爬出了校外,然后与史某、张某一起乘车前往了一个酒吧!

在酒吧里,几个人点了啤酒,在喝完酒后,史某以去宾馆休息为由,带着两名女孩前往了宾馆,最后,史某与张某强行和可心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早上,姑妈得知可心逃学后,第一时间跑到宾馆,选择了报警,警方在询问过程中,得知:可心并非自愿与两位男子发生关系,起初的案件定性为“聚众淫乱”!

但是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两名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可是,在经过两次提交检察院逮捕时,均被检察院驳回,原因是事实仍未查清,待查清后再报捕!
最后,两位男子在羁押期满后获释,原因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有的网友表示:这么大点的孩子,怎么就学的这么坏,警察听了过程都吓了一身的冷汗,太不听话,太不自律了,虽然未成年,但是真的不值得同情,可怜了带大她的姑姑了!

这位网友对学校的管理存在质疑,表示:学生从学校翻墙出去一天多,班主任居然不知道是自己的学生?这种老师留着干什么?

还有的网友表示:说实话,成绩好点、家教严格的孩子一般不会这个点随便跟陌生人尤其是男人半夜出去。当然,这并不影响那两个男青年已经涉嫌犯罪的事实,但愿早日将此二人绳之以法。

这位网友表示:我觉得检察官不批准逮捕有一定道理,这女孩虽小,但已经满14周岁,且有过性经历,对与两男子同居一室可能的后果应该有一定预判,对男子与他的交往意图也应有所明白,属于半推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