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法院是判保险公司赔。
保险公司说他没有如实告知哥哥的躁狂症,但本人得的是抑郁症。
躁狂症与抑郁是同一种双相情感疾病的两种状况,属于两种疾病。
我们知道有一种病叫双相情感障碍,大家知道这个病吗?
双相情感障碍谁遇到过啊?
我看你们没有遇到过双相情感障碍,就是听说过也行,那这双相情感障碍是什么呢?
就是一会躁狂一会抑郁,精神病上的打摆子,打摆子大家都知道啊,打摆子应该是疟疾。
疟疾就是一会发烧一会冷,这个就叫打摆子,疟疾,但是这个精神上的疟疾,精神上的打摆子,一会这样一会那样,双相情感障碍。
那这个人呢,他哥哥得的是躁狂症,他得的是抑郁症,那躁狂症不是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也不是双相情感障碍,两个都有才叫双相情感障碍。
那保险公司在承保前,询问过被保险人有无家族遗传病史,专门提到了直系血亲,但未询问旁系血亲。
什么叫直系血亲,什么叫旁系血亲,这哥哥肯定不是直系,对不对,保险法规定,只有在保险人询问时才有告知义务。
我们来看,他这里边询问是这么询问的:您的直系亲属是否患过下列疾病?
那哥哥肯定是旁系,对不对,直系那得是上下来的,对吧,所以保险公司拒赔是毫无道理。
其实大想一想(延伸思考:保险公司的拒赔也有不同思路),保险公司对于每一个案件的审理思路不一样,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就比如说假设他的医疗险,精神类疾病也是不赔的,那保险公司实际上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就是我以精神类疾病除外为由,我拒赔,但这时候呢,我不能解除合同。
如果保险公司想解除合同,那就说我以你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解除合同,看保险公司的目的是什么,其实路径也是不一样的。
那有些医疗险呢,是不除外精神类疾病的,这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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