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付费停车连续被划,物业应该承担赔偿吗?

律驰驾道 2024-09-03 10:43:57

近日,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报道:8月13日11点半左右,胡先生开车去杭州同协雅苑小区的姐姐家串门,吃完晚饭才离开。在离开时,胡先生发现自己的奥迪A6L汽车左边前后车门至翼子板,有了1米多的划痕。胡先生认为是人为故意用钥匙划的,他想找小区物业查监控。

小区监控都坏了,小区物业拒绝赔偿

当胡先生找到小区物业时,却被告知小区电梯的监控是有用的,但是路面监控一点用也没有。胡先生认为,他已经在小区支付每小时5元的停车费了,那么车在小区里被划,就应该由小区物业来负责。

小区物业方则表示:他们这个不管,让胡先生该报警就报警,该走司法程序走司法程序。因为和小区物业没有协调好,胡先生的车就继续停在小区车位上,当晚开了姐夫的车回家。

胡先生的车再次被划,派出所已立案调查

第二天,胡先生来到小区物业打算协调此事,还是没有结果,他姐夫就让他吃完晚饭再走。当胡先生吃完晚饭之后,却发现自己的汽车右边也出现了划痕。胡先生依然认为,这是人为拿钥匙划的,高度和第一天的差不多,划了右后车门和翼子板。

胡先生的姐姐住在这个小区,胡先生每隔两三个月就会来一趟,和小区任何人都没有冲突。

胡先生提供了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说明书”,需要五个面做油漆,保险定损金额为5000元。胡先生希望小区物业承担修车的费用。

在去物业的路上,小区地面上停了大概二十台车,记者发现有四辆车的车身也出现了类似的划痕。有车主表示:自己车上的划痕已经有两年时间了,之前也找过小区物业,也被告知没有监控可查,当时还不是现在的小区物业。

当着胡先生和记者的面,小区物业表示:去年12月进驻小区时,就没有监控,相关的升级改造正在申请。胡先生现在已经报警,等派出所那边的处理结果吧。保安不可能24小时站在那边看车。

当胡先生问及,小区物业是否收了他的停车费,小区物业则表示:停车费,是车辆占用小区位置的费用,不包含保管车辆的费用。截至媒体报道前,辖区相关派出所已经以故意损毁财物案立案调查。

律驰驾道观点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构成本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犯罪主体具有故意毁坏财物的意图、实施了毁坏财物的行为、行为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且毁坏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

二、本案的特殊性

在本案中,胡先生的车辆被人为划损,且定损金额达到5000元,满足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关于数额较大的要求。但本案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这是一起犯罪行为之前,公安机关可能会倾向于先按行政案件处理。

三、警方采取行政立案的原因

本案当中,由于小区监控设备损坏,警方无法直接通过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没有目击证人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因此,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警方选择行政立案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然而,这并不排除在后续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新证据后转为刑事立案的可能性。

四、物业责任的边界

关于物业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虽然物业服务合同中可能未明确包含车辆保管服务,但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负有安全管理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导致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财产受损,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已经表示小区监控设备损坏且正在申请升级改造。如果物业公司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且监控设备的损坏并非其过错所致,则可能无需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然而,如果物业公司存在管理疏忽或未能及时采取措施修复监控设备等过错行为导致业主财产受损扩大化,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警方采取行政立案而非刑事立案主要是基于现有证据不足等因素的考虑;而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在具体判断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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