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关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之后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那么究竟是何案件,在KSS关了37天,时隔13年之久,竟被再次启动呢?
事情发生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某街道。因2006年以前的李村在大庙镇区位偏辟,交通不便,村集体无分文收入,无集体资产负债累累,D员于部无固定场所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决策。
我哥某峰当时为李庄村支部书记,他迫切希望改变李庄村贫穷落后面貌,在D员干部急切盼望中和镇ZF大支支持下,通过贷款自筹和D员干部捐款。集体决策,决定租用村民土地建设村委会办公楼集贸市场,我也带头捐款5000元,为支持集体建设增砖添瓦。
由于2003选举中发生矛盾,我们本家亲属,李某芹、某新,(平时好操纵村民上访)利用李庄村集体租地建设的机会为泄私愤和阻挠施工、频频举报违规用地,阻止正常施工。眼看来之不易的近百万集体资产打水漂,强村富民计划落空,李庄村D员群众都异常气愤。
我哥某峰从区领导那拿到了举报电话,并找到了电话号码持有人某亮和共同举报人某新,他们也承认举报事实,并约好见面协商处理此事。
在2006年11月12日中午,我还在自己经营的饲料厂工作,李庄村治保主任李某俊给我打电话说“我和你哥在旭东饭吃饭,你二叔李某芹带人来揍你哥了,你抓紧来。”我说“村里的事,我不参与,有你治保主任在,我不去。”随后挂了电话。过了约有几分钟,李某俊又打来电话说“李某芹带的人把你哥某峰打倒了,你快来,你别孬了”。
听到我哥被打倒的话,我焦急万分,匆匆开车到了旭东饭店门口,停了车。某亮,李某旨守在饭店门口两边,因不知他们带的什么人,想壮势,我随手拿了一把水果刀向饭店走。某亮,李某旨迎着我,一左一右架住我两条胳膊就开始打我。
这时李某进从路东过来,就想拉架,李某旨放开我,就去打李某进,他们扭打一起,我父亲也过来,骂李某芹说这么大的人带一群孩子在这打架,太不要脸了,就拿饭店的火钩子就打我们。挂伤了李某旨的胳膊一下,我和某亮打,李某进和李某旨打在一起,掰伤了李某进的手指,一共两三钟的时间,就被周围的人拉开了。
我二叔李某芹走的时候,安排某亮,李某旨给他舅吴某打电话,让其带人来打我们,当时想到吴某在大湖很有势力,我怕吃亏,就打电话给一个六哥的,让他带人来给我架势。
因为当时我哥某峰喝了酒,我嫂子就把他拉回家了,后来看到手机上有曹某佰给我打了一个未接电话,就给曹某佰回了电话,曹某佰问我在哪了?我说在旭东饭店门口等人。他说他喝喜酒回来了,马上到旭东饭店门口找你,说完我挂了电话,大约等了半个多小时,来了几个小青年,李某昌,曹某佰也来到现场,李某昌给我说既然人都喊来了,你带他们到某亮、某新他们几家转转,嘿呼,嘿呼他们一下,让他们以后不再给村里捣蛋了。
我听了也有道理,就带了五个车约十几个人到某亮家,没找到某亮,因年轻气盛,就把某亮家电视、镜子、窗户玻璃砸了。从某亮家出来,我直接带人到某新家,某新妻子在门口,我就说某新坏种在家吗?她就说我们坏种,说该她家某新干书记的,让你们给抢走了。我就打了她两下,带着人就走了。
在到李庄卫生院的路口时,见到了李某芹的妻子,她看到我就骂我,我也回骂她,她就停好自行车,弯腰拿红砖要砸我。这时有一个小青年上去踢倒了她的自行车,砸倒了她。又有个小青年上去要打她,被我拉住了,制止了他们。听说派出所的人快到了,我给了带头小青年四五千块钱我们就各自走了,我也躲了起来。
后派出所工作人员经常到家里找我。当时孩子还小,家里人也不安生。我也认识到错误,把外欠账要了一些,保证我经营饲料厂正常运营后。我自己主动到大庙相关部门投案自首。
经鼓楼JC院处理。JC官认为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又是亲属,为避免大的予盾,适用调解程序处理。
我也主动认错,赔偿李某芹、某新、某亮共计15万元达成谅解。JC院也以不起诉处理,撤销案件,此案到此结束。
以上图片可证明我说的属实。
其实在此事之前我曾是中共D员,平时遵纪守法,工作积极认真,更是热心公益,每年都被街道办事处和徐州经开区评为先进、2018曾被徐州经开区评为“忠诚卫士”“金龙湖榜样”等荣誉。
后我在看守所关了37天,放了出来,自2007年ZF处理完以后,我在家一直正常工作生活,绝无犯罪行为。我也非常感恩ZF给予宽大处理,又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倍加珍惜。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不料在2019年5月19日星期天的下午,开发区分局三位工作人员到我家,把我带到邳州一宾馆内,进门J长就说“某响,欠的总是要还的,不弄你个十几年,你别想回去。”
监视居住后,两位工作人员说我涉嫌职务犯罪,侵占集体资产,扰乱社会秩序,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土地、高铁征地期间强征村民土地,贪污受贿,假党员,大操大办,改变土地用途,违章建筑等十几项罪名,进行调查取证。并说案件既然起动了,对错都是我承担。被监视居住共33天时间(2019.5.19-2019.6.21)
2019年6月21日公An两位队长把我送邳州看守所,我再次被关5个月。门口还恐吓我说不准翻供改口,J长说了,不行再把我拉出去,再办6个月监视居住。
在此,请广大的人民群众帮我看看,为何13余年本走正常程序结案的案子,会被再次启动?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们平民百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相关利益,公道如何声讨?恳请相关部门、上级领导关注我们的呼声,为我们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