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循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对罪犯温庆运实施了死刑。此次死刑执行得到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现场监督,确保了整个过程的公正与合法。
回溯至2023年1月11日傍晚,温庆运因个人情绪失控,在广州市天河区驾车横冲直撞,严重危害了行人和道路设施的安全,造成了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2023年4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温庆运判处死刑,并终身剥夺其政治权利。虽然温庆运对此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但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最终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并将此案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最终核准。
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法院依法对温庆运进行了讯问,并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律师的意见。经过全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和二审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依法核准了对温庆运的死刑判决。
在执行死刑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安排温庆运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充分尊重并保障了他的合法权利。这一举措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人性化关怀和公正性。
精神病人开车?
还不服?死六个还不复?
枪毙这种人
罪有应得
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