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武汉地铁运营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迅速引起公众关注和热议。
这则声明是这样写的,3月18日,一名残障乘客乘坐武汉轨道交通未能由特殊通道通行,给乘客带来不便,对此,我公司深表歉意。
该事件中,我司工作人员现场处置问题不周,未能妥善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权益。
在此,我们诚恳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指正,将持续优化特殊乘客的出行服务保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原来,在这则声明背后,演绎着一个几天来仍然引发广大网友争论热议的故事。
那就是,一名身带残疾的乘客乘坐地铁体验无障碍通行,在明显双手残疾的情况下,仍然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残疾证才能享受无障碍通行。
而整个事件的具体经过是:双手残疾的无臂男子李先生,想体验一下地铁里的无障碍通道免费乘坐地铁。
然而,由于当时被地铁站的工作人员告知,必须出示残疾证才能通行,理由是上面有规定,想要走无障碍通道免费乘坐地铁,就必须出示证件才行。
听了工作人员的话,李先生当场表示,自己是忘记带残疾证了,个人双手残疾,一眼就能看出来,即便自己带了残疾证,双手也不方便拿出来。
本来,此事在全网引发热议后,个中的是非曲直,公众已有定论,而且武汉地铁运营官方已出面说明了此事,并向当事人表达了歉意。
由此说明,造成此事件被公众广为负评的责任,事实上也被武汉地铁运营官方主动承担,谁是谁非应该到此早已有了结果,没有必要再争论下去。
然而,也就是在这期间,一些好心的网友却“自告奋勇”,公开站出来为地铁方当事工作人员打抱不平,认为当事工作人员并没有错,理由有如下几点:
一是地铁工作人员有难处。因为上级有明文规定,遇到这样的事,如果当事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擅作主张,不按规定办事,铁定是要受到处理的。
如果受到处理,轻则扣发绩效工资,重则记过处理,今后个人在单位里的升迁就将无望,在这样的“重压”下,遇到这样的事,谁敢“不死板”和“不教条”?
二是地铁当事工作人员不可能“左右逢源”。作为最基层的工作人员,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当事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了,当然有人会说当事工作人员“刻板”,只认规定,不懂变通,不善灵活机动处置事情,是一种形式主义的表现。
如果当事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其上级又会说当事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不按规定行事,自己擅作主张,过错当然就归属于当事工作人员,毫无疑问,最后的“背锅侠”当然也是当事的工作人员。
因此,作为工作人员,他们生活工作在“夹逢中”,遇到这种事,不可能“左右逢源”,在这种状况下,很难做到既使顾客(李先生)满意,又不违反规定。
三是事后“诸葛”谁都能当也最轻松自在。试想,如果此事没有上热搜,没有在全网炙手可热,没有引起公众关注,形成如此巨大的舆论狂潮,也许就悄无声息地过去了,说不定当事工作人员还会受到表扬,还会成为原则性强,按章办事的先进。
问题是,现在不是这样,是千万双眼睛在盯着这件事,当事工作人员反而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也就是在这时,也正因为这样,许多人才会“群起而攻之”,将矛头对准当事工作人员,纷纷对其指责,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实际上这都是事后“诸葛”。
当然,当事后“诸葛”最轻松自在,自己完全可以置身事外,纵横捭阖,可以任其对当事工作人员大加评说。
问题是,如果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站在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约立场上看待问题,可能绝大多数人对问题的看法又会不一样,对当事工作人员也能感同身受,倍加理解,这就叫做“换位思考天地宽”!
因此,这些公开站出来为当事工作人员打抱不平的人呼吁:多理解一下武汉地铁站的基层工作人员吧,应停止对他们的责怪!
当然,尽管对当事工作人员打抱不平的人提出了自己的理由,可其他的一些人依然有话要说。
这些人认为,有残疾证并不一定代表是残疾人,但一眼看上去双臂缺失的人,肯定是残疾人,在特殊情况下,非得让别人出示残疾证,这不是多此一举,为难别人吗?
试想,一个双臂全无的大活人,也是实实在在的残疾人,就站在眼前,凡属于心智健全的人,一眼就能看出。
而此时,到底是以面前的残疾人作为评判标准,还是以残疾证作为评判标准。
退一万步说,假如这名双臂缺失的男子(李先生)真的没有残疾证(当天是忘记随身携带残疾证),作为地铁站工作人员,真的就能判定他不是残疾人吗?
当然,也有人说,当天,如果当事工作人员觉得自己在职责和权力范围内,不能妥善处理此事,或者是觉得自己对此事不好把握,可以快速请示上级帮助解决。
如果能够这样做,一定会处理好此事,也许就不会出现公众的如此关注和热议。
对此,不知其他网友对上述网友的观点有何看法?
有人为武汉地铁站工作人员鸣不平,难道真的就是对错不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