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几乎所有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制度和规定,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
但现实中,有些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并不合法。
12月28日,江苏溧阳一起关于年终奖的诉讼案就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女子一直在江苏溧阳一家企业从事后勤工作。
2022年12月底,女子不幸感染了新冠,由于企业人手不足,尽管自己身体感到非常不适,她仍然坚持工作。
但随着病情恶化,女子多次与企业协商,希望能得到几天的休息时间。
令人气愤的是,企业并未同意她的请求。
最终,女子因病无法继续上班,于2022年12月29日被迫离职,但要求企业支付年终奖金和补偿。
根据该企业的规章制度,员工必须全年全勤,才可以在第二年的1月领取上一年度的年终奖。
但企业认为,她在12月29日离职,还差一天才能算作全年全勤,因此不符合支付年终奖的条件。
离职后,女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支付其工资、补偿金以及年终奖。
面对这一诉求,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法院认为,尽管女子未能全天工作至年底,但在新冠疫情背景下,员工感染新冠后需要休息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并且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在员工感染新冠期间应给予必要的病假安排。
因此,法院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判定女子该年度工作满一年,应当领取该年度的年终奖。
无独有偶,厦门一男子也同样遇到过类似事情。
本是一家企业的大客户经理,为企业奋斗了24年,他的愿望就是能够在这家企业干到退休。
不幸的是,2022年12月,他患了肝病,不得不暂停手中的工作接受住院治疗。
但令人寒心的是,住院7天后,他因出勤天数不够,数万元的年终奖被取消。
对此,企业居然声称,一切都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的,不服可以去告!
为此,男子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企业在偷换概念,这是在变相损害员工权益,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像这样和员工玩花活的企业并不少见,产生的纠纷案例也比较多。
比如还有企业将员工的工资扣除一部分作为年终奖,将自家产品代替工资发放,对离职员工不发年终奖等等。
之所以会有这么多劳动纠纷的案例,其背后原因不仅仅是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些企业家傲慢的态度。
他们可能认为员工是低级的、可替换的,因此不尊重员工的价值和贡献。
有的则是认为,员工只是企业的成本,而不是企业的长期资产。
他们过分关注企业的短期利润,而忽视了对员工的福利和权益的重视。
最多的一种,就是他们认为,提供就业机会给员工是企业的恩赐,而不是员工的权利。他们认为员工应该感激涕零地接受这份工作,而不是提出各种要求。
这种傲慢的态度导致企业对待员工权益的漠视,给与不给要看管理层的心情的好与不好,更像是一种施舍。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企业必须发放年终奖,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玩套路。
因为年终奖也属于劳动报酬,不能想怎么发就怎么发,想怎么扣就怎么扣。
而我们要避免权益被侵犯,最好的途径就是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保留工资单,出勤表,劳动合同等重要证据。
启示录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是对员工权益的维护,更是对社会上众多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它提醒了用人单位在管理员工时,不能过于机械地执行规定,而忽视了员工的实际困难和健康状况,尊重员工的权益也是在维护企业的长远发展。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面对不公平待遇时,应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社会应该对普通劳动者和企业间的关系适当关注,尽量减少企业对员工权益的损害行为。
作为企业家,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的繁荣稳定做出贡献。
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惩罚力度,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劳动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