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16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系列的视频和图片,说在10月15日晚上的南京玄武区酒吧一条街上,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事情,一个酒醉的昏迷不醒的女子当街被人强奸,旁边好几个路人带在围观,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拍照拍视频,就是没有人上去阻止!
图片明显可以看到地方是在繁华的商业地区,有一个女子躺在路边,一个男的衣衫不整的趴她身上,甚至有蠕动的动作,看起来就在实行不轨!而等男子完事穿上裤子扬长而去之后,女子还是昏迷不醒的状态。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有底线有道德能控制住心底的欲望,对一个不省人事的女子实施强暴,还是当众行为,不得不说,这个男的也不能称之为人了!毕竟只有动物才能当街做这种事情!
视频图片在网上流传之后,警方介入,然后宣武分局梅新区的警务人员今天回应了:没有强奸这个事,核实了不是强奸,问是不是男女朋友,对方没有回答,说其他信息不便透露,反正不是网上说的那样!
那是哪样呢?事情既然已经闹大了,出个通告,把前因后果都说的明明白白,堵住天下人的口,这不是我们法律的公平公正透明的一个体现吗?
警方的意思是:当街做爱是事实,但不是强奸,只能算道德层面的事情,警方管不了?那么这个女的当时是有意识的还是没有意识的?处于昏迷状态怎么能算非强奸?当时男子光屁股在那干什么?既然不是强奸,那男的为什么要在公众场合对女子做这种事情?而且事后还扬长而去?
我想很大的可能性是调查后警方联系女方,女方觉得丢人不想公开,也不愿意报案,所以警方不能直接回复这件事!
南京警方的这个回应显然不合格,本来没警方什么事,现在却把自己弄成当事方受质疑了。从网络内容看,肯定有人违法甚至犯罪,警方需要进行处罚并通报详情。
警方说事情不像网传那样性侵,大概有这么几种可能:1.网传的事实不存在,是有人嫁接或者造谣的,那就应该对造谣者进行处罚;
2.事实存在,但男女是情人关系,且女方同意发生性行为不存在强奸,那两人在公共场合做这种事情要受法律处罚,拍照并传播者也涉嫌违法也要 受到处罚;
3.没有实质性的行为,但显然这种动作涉嫌猥亵,也要进行处罚;
4.这是摆拍或者是有人为了拍摄小电影等情况,那参与的人违法也要受到惩罚。所以此事无论真相如何,肯定是有人违法了,需要付出法律的代价。警方只有处理了有关人员,才是履职尽责。
所以我们现在别急,等一个官方通报吧!女生的隐私需要保护,而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个真相!
无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