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亿美元可以免除死刑,如果是你,你愿意拿出那么多钱吗?
事件背景张美兰出生于 1956 年的西贡市,成长于有着经商氛围的华商家庭,自小便展露商业头脑。
年少时,从向同学售卖进口化妆品起,便踏上逐利之旅。
此后,凭借自身努力与机遇把握,尤其是 1993 年与香港商人朱立基结婚,借助夫家人脉拿下 LG 产品代理权,积累起雄厚资金,为后续商业扩张筑牢根基。
她的万盛发集团,在越南房地产领域呼风唤雨,像阮惠大道旁曾被其大量购置土地,在此拔地而起的温莎酒店,2006 年获评五星级且承办 APEC 峰会,声名远扬。
集团业务多元,横跨房地产、金融、餐饮等多行业,名下诸多地标建筑彰显其雄厚财力。
然而,风光背后却暗藏危机,身为西贡商业股份银行大股东,她被指控操纵银行高层违规调取巨额资金挪作私用,涉案金额高达约 498 万亿越盾。
同时还卷入贪污、诈骗财产、洗钱及非法跨境运输货币等违法行径,纸终究包不住火。
一审判决及后续审判2024 年 4 月 11 日,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张美兰站在被告席,一审判决其贪污、行贿及违反信用机构贷款规定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
本以为故事到此暂告段落,可后续波澜再起,9 月 20 日,诈骗财产、洗钱和非法跨境运输货币三项罪名又将她拉回法庭。
10 月 17 日,陪审团针对这三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后,最终总刑罚定格在无期徒刑。
此案二审于11月4日至25日进行。
交钱免死提议2024 年 11 月 26 日,越南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张美兰及其余 47 名涉案人员上诉案时,检方抛出一记重磅“炸弹”:
张美兰至少得上交 110亿美元罚款,才有可能逃脱注射死刑。
其辩护律师也透露,已有海外投资者有意提供 4 亿美元贷款助她一臂之力。
这一“交钱免死”提议瞬间成为舆论热点,把案件热度推向新高峰。
法律依据及争议越南法律有条文规定:
被判处死刑罪犯,若返还因贪污罪被挪用财物二分之一以上,不得执行死刑。
犯罪分子或其家属交出赃款四分之三以上,主管机关将斟酌减刑。
从积极一面看,此规定旨在激励罪犯弥补过错、减少国家损失,让司法判决兼具惩戒与挽回损失功能。
可争议声浪也不小,部分民众认为,法律不该成为富人的“救命稻草”。
一旦开此先河,是否意味着只要有钱,重罪刑罚便能“大事化小”,司法公正会被财富“腐蚀”。
尤其像张美兰这类巨富案件,容易让人联想有钱就能践踏法律底线、操纵刑罚尺度。
网友热议“大家都在把张美兰和许家印比较,但是两者没有可比性,张美兰更多的是搞政府的钱,但许家印可是吸的老百姓的血!”
有人拿张美兰和许家印作比较,直言二者“不可同日而语”,称张美兰侧重于从政府渠道“薅羊毛”、掏空银行资金,损害国家金融根基。
而许家印问题聚焦在恒大债务危机,牵扯众多购房者、投资者,是在指“吸老百姓的血”,让无数家庭陷入困境。
“我问大家一下:如果你有110亿美元,你是选择交出来保命还是留给子孙后代?”
当生死抉择摆在富人面前,一边是巨额财富,承载着毕生心血与家族传承期望,一边是延续生命的可能。
财富积累不易,是多年拼搏硕果,活到这岁数了,本能想留给后代。
可生死关头,活着的欲望又异常强烈,活着就有东山再起机会,否则财富易主、家族荣光或黯淡。
但人性复杂,有的富人怕了死亡,愿破财免灾,有的执念重,不甘“晚节不保”,宁留财给后代。
“国内外一个套路,先入股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大股东,然后把银行当成提款机,掏空银行资金,最后扔下个烂摊子给政府。”
部分不良资本玩起相似“把戏”,国内外皆有影子。
先是处心积虑入股城市商业银行,摇身一变成大股东掌控话语权。
有了这重身份,便肆意妄为打着各种“正经”幌子,安排违规贷款,资金流水暗度陈仓般流入自家关联企业,用于盲目扩张、填补债务黑洞或中饱私囊。
银行资金被抽干,流动性枯竭,金融根基动摇。储户忧心存款安全,正常业务难开展。
等窟窿大到兜不住,他们拍拍屁股,把千疮百孔、濒临破产的“烂摊子”丢给政府收拾,让公共资源来擦屁股,搅得金融市场乌烟瘴气,损害大众利益,破坏经济生态平衡。
“应该立法,往外囯移民人员的人可以走,但所属财产90%必须全部上交国库,因为它们的钱是从国内得到的,不能带出国外。”
如今有些富豪靠着国内庞大市场、优惠政策与丰富资源,赚得盆满钵满,积累巨额财富。
可转头却选择移民他国,试图将财富一并转移。
他们发家根基扎在本土,享用公共基建、人力支持,享受政策利好。
财富大量外流,损害国家经济,减少可用于再投资、改善民生的资金。
所以,有网友提议理应立法规范,允许人走,但得让九成财富留于国内、上交国库。
这能防资本无序外逃保障国家利益,确保财富继续服务本土发展助力公共事业,也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守住国家经济“血脉”。
对此事件,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