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遇到家暴,你需要这样反击!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 2024-06-03 10:10:51

2024年3月21日

备受全国关注的离婚冷静期杀妻案开庭

今天我们以这个案件为例

讲一讲遇到家暴该怎么做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7日,35岁的周霞(化名)因丈夫赵超(化名)长期家暴,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

赵超在离婚冷静期间一直骚扰周霞,并最终将罪恶的刀刺向了无辜的周霞。

周霞本以为在离婚冷静期结束,自己办理了离婚手续,就能开启幸福的新生活,结果没想到自己的生命却终结在离婚冷静期。

律师解读

因为这个案件,很多人在思考离婚冷静期是否应该存在,并且认为赵超的所谓“家暴”行为就是夫妻关系而被称之为“家暴”,其本质就是故意伤害,最后升级为故意杀人。

那么什么是家暴,遇到这样的伤害行为如何保护自己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夫妻关系中的一方遭受到另一方的家暴,能否要求离婚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比较遗憾的是,由于家暴行为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特殊性,很多行为难以认定为家暴。北京顺义法院在2021年8月时表示,在其审理的233件涉家暴离婚纠纷案件中,被认定存在家暴的案件仅占9.29%。

遇到家暴如何保护自己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进行提交呢?

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笔录等;病历资料,身体受伤的照片、录音录像。施暴者出具的保证书、承诺书。当然居委会、妇联组织、所在单位接到的调解记录、接访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在离婚诉讼中,发生家庭暴力以后,在离婚之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对方仍然对受害方事实暴力行为,就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等,需要受到刑事处罚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遇到家暴,你需要这样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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