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的股东会透露,董宇辉的分手费实际上为3.58亿元人民币。这笔费用包括了几个部分:首先是与辉同行净利润的1.41亿元,这是董宇辉按照与公司的约定所获得的净利润分成;其次是原本属于东方甄选的1.41亿元净利润,这部分利润在东方甄选董事长俞敏洪的推动下,全数奖励给了董宇辉;最后,还有7658万元人民币,这是俞敏洪安排支付给董宇辉用于收购与辉同行股权的资金。
这笔天价分手费引发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方面,这一金额体现了董宇辉在东方甄选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贡献,以及公司对其贡献的认可。俞敏洪在股东会上提到,将本应属于东方甄选的利润奖励给董宇辉,是考虑到他在公司发展中所做的贡献,同时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传递公司的善意。
另一方面,这样的分手费金额也引发了对于公司治理、高管薪酬和股权激励等方面的讨论。尤其是这种高额的分手费是否合理,以及它是否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产生影响,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总的来说,董宇辉获得的高额分手费不仅是他个人职业生涯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也反映出当前企业在高管薪酬和股权激励方面的复杂性和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