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取巧”的当事人最容易被虚假承诺者欺骗

远易看社会 2023-07-28 15:49:13

肖文彬:诈骗犯罪、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广强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承办过不少中央电视台报道、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督办或指定管辖的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由于涉及到人的自由、生命、财产与尊严,故遭遇此“变故”的当事人、委托人更是心急如焚,恨不得将涉案亲属从看守所、监狱里“捞出来”或者追求轻判。但刑事案件运转有其独特的规律,涉及到公检法(监察委管辖的案件除外)三大部门的运作与监督,犹如一架高速开动的机器,持续推进是惯性,想让它停下来,非得在法律上找到依据才行。

有些亲友“救人心切”,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只要能搞定,金钱不是问题。欲花重金遍寻能搞定者,但律师行业如同医生行业,正规的律师是依法不承诺结果的,自然不会作出虚假承诺。但这种回答往往不会让外行的、追求结果心切者满意。一方面他们觉得律师不够自信,因为律师没有承诺结果;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律师没有承诺结果,所以没法给他们“定心丸”。

这时候,有一种人“及时”出现了,他会送来一场“及时雨”,他直接或间接说能搞定,说认识认识谁,但需要疏通关系、打通关节,因为自古以来,中国都是关系社会、人情社会,没有“关系”寸步难行。但需要你准备大量的人民币,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上亿(有一个地方的俗语还管叫1个亿的人民币为1个太阳,10个亿的人民币为10个太阳)。

钱到位之后,他会让你静候佳音,可惜好景不长,案件依旧推进,事态反而更严重。Why?因为不好的消息传到承办人及办案领导那里(说他们收了钱),各方为了避嫌,在法律的框架内,尽量选择向重处下手。另外,且不说违法犯罪,从概率的角度来说,通过关系能搞定者,又有几人?

也有“聪明”的当事人选择“看菜下饭”,先给一小部分费用,等你搞定了才出费用的大头。但这种“精明过头”的做法几乎让所有人都不满意,正规的律师不会选择这种“风险收费”,自重身份的律师自有他的“出场费”,“不见兔子不撒鹰”,关系承诺者与结果承诺者更是避而远之。

刑事辩护没有定心丸,想“投机取巧”者(直接要求结果)反而欲速则不达,更容易被关系承诺者、结果承诺者所欺骗。关于其中的原因,详见肖律师以前所写的《为什么说刑事辩护没有“定心丸”?》《办理刑事案件,“骗子”与正规律师的区别》《遭遇刑事案件,为什么说找关系和承诺结果不靠谱?》等文。这些文章的分析更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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