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过渡性养老金是两个不同的事情

宜亮说 2024-06-26 16:46:3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三个阶段:

开始阶段:十年过渡期;

正式阶段:十年过渡期结束以后;

全部阶段: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中的中人全部都退休以后。

引子:我的朋友们常常议论过渡期、过渡性养老金、中人和新人的身份如何定义等事项:如

1、笑而不语410问:

“咨询一个问题,家人今年10月2号退休,是不是算新人了?是十月份之后退休合适还是十月份之前退休合适?要不要申请提前退休?”

2、我的朋友清闲的海燕Qk议论过渡年度中,新办法养老金高于老办法部分的发给比例:

“不对呀,14年10%,那15年就是20%,那16年就是30%,以此类推。”

下面一并说明如下:

一、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在十年过渡期内,新办法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部分,按退休的年度发给退休人员的比例,分别是:

2014、2015年度是10%;

2016年20%;

2017年30%;

2018年40%;

2019年50%;

2020年60%;

2021年70%;

2022年80%;

2023年90%;

2024年100%。

这是相关文件规定的。

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养老金只按新办法计算,不再与老办法比较,所以核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时,不再计算老办法养老金。

也就是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从2014年10月就开始了。

2014年至2024年这十年是过渡期,是并轨的开始阶段。

过渡期结束后,是正式并轨阶段。

全部:并轨阶段,估计要等到企业单位的中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都全部退休以后。那时,所有退休人员,都只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称为职业年金)。都完全按本人的缴费年限、实际缴费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个人的养老金。那时,所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本人的职务、职称等没有直接关系了。

二、过渡期与过渡性养老金是两个不同的事情:

1、过渡期是一段时间,以前企业单位开始施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过渡期是五年,且这五年的起点和结束点由各省市规定,起点和结束点没有全国统一。

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施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过渡期是十年,全国都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间。

2、过渡性养老金是退休中人养老金的一个项目。只要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都会有视同缴费年限,都会有过渡性养老金。

以企业单位某退休人员为例,见下图表:

该退休人员1963年4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2023年4月退休,退休时还仍然有14年的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山西省的企业单位养老金保险制度是从1997年7月开始的。

视同缴费年限

=(开始缴费年-参加工作年)×12+开始缴费月-参加工作月。

=(1997-1983)×12+7-7

=14×12+7-7

=168个月

=14年

从1997年开始,虽然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施行近27年了,但这位企业职工的过渡性养老金仍然有956.1元。只因为他还有14年的视同缴费年限。

再以机关事业单位某退休人员为例:

本退休人员1973年11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23年11月退休,因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从2014年10月开始施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以她退休时有19.2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

=(开始缴费年-参加工作年)×12+开始缴费月-参加工作月。

=(2014-1995)×12+10-7

=14×12+10-7

=231个月

=231÷12=19.25年

综上:

1、当前,企业退休人员中,只有少数女性因退休年龄可以是50岁,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施行后参加工作,她们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她们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

但绝大部分企业的男性退休人员仍有视同缴费年限,仍还有过渡性养老金。这部分退休人员仍然是企业中人。

2、2024年10月以后,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十年过渡期结束了,但最近几年退休的人员,他们应该都是2014年9月前参加工作的,他们都还有视同缴费年限,他们都还会有过渡性养老金,所以他们都还仍然是机关事业中人。

3、养老保险制度施行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才是新人。即企业单位的新人,是1996、1997年前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的新人,是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有关过渡期、过渡性养老金、中人、新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等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概念,我的以上观点仅是个人看法。您的观点是什么?请您也留言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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