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这条主干路为何“挖了修修好再挖”?为啥不能统筹一次到位?

青岛小圈 2024-10-11 04:49:17

9月25日,有热心邻居在民生沟通平台上向相关部门反映“白沙湾路挖路堵路”问题。据这位邻居详细陈述了白沙湾片区这条南北主干道多年来,挖了修、修了挖,现在又挖开了,据他这样说:“你好,官方说:因青岛北部高温水长输管线四期工程建设需要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白沙湾路等六条道路进行分阶段占掘路施工。我们周边市民对此意见很大,有以下问题需要官方给答复:

1、白沙湾路基本上每年都开挖,政府规划的时候为什么不能一次性到位,多次开挖,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很大的影响和噪音污染。

2、这个时间段能不能及时完工,会不会拖期造成工期变长?

3、其中根据官方发布的信息得知受冬季天气影响,2025年4月30日前道路沥青路面恢复难以保证质量,采取铺砖硬化,待天气转暖后再进行沥青路面恢复。请问,不恢复沥青路面,采用砖铺硬化,对我们市民出行也是造成很大的影响。

4、因为白沙湾几个小区供暖管道也是途径此处,施工期间会不会造成供暖期间管道产生漏点,导致供暖期再从新开挖修管道?

5、施工完成后,居民家中的热源会不会分流致使冬天取暖季节家中温度变低?”。

9月29日,针对热心网友提出的意见,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后答复称:“

1、该路段位于青岛北部高温水长输管线四期工程建设范围,为保障城阳中心片区供热,拟新建青岛北部高温水长输管线四期工程增加城区供热热负荷,项目建成后供热管线短期内无再建计划。另外过程中将通过合理调流、安排施工时间及湿法作业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2、关于施工时间段问题,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采用分段开挖、分段恢复的方式进行施工,根据通告对每段工期合理安排,本段施工完成后进行下段工期施工,同时通过增加人员、机械方式尽可能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施工进度。

3、关于沥青恢复问题,原方案中增加部分路段临时铺砖硬化,待天气转暖后再进行路面恢复沥青措施。在建设过程中将根据气温情况分段施工、分段恢复,及时恢复已完成区域沥青,尽量减少临时硬化,降低对市民出行造成影响。

4、关于反映的施工期间是否造成管道漏点问题,施工区域与原管线不重合,不会影响原供暖管道功能,另外施工期间会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提前充水进行试压等措施进行保障,确保不会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5、关于反映的施工完成后居民家中热源是否会分流问题,因本次施工增加管道外径,相应热负荷增加,另外进入小区分支管线并无变化,因此不会产生分流现象。

如有其他问题,您可拨打供热服务电话13853266314反映咨询”。

“平坦的道路隔三岔五就被‘开膛破肚’一次,新铺暖气管道、地下管线、道路整治、道路病害等‘没完没了’,附近居民苦不堪言。”最近,家住卓越蔚蓝群岛小区的任女士被家门口的“马路拉链”困扰着:今天维修暖气管道,明天改造电网,后天燃气管线重新铺设,一条道路挖了填、填了挖。“2020年的《城阳区占掘路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规定, 城阳区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后五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内,原则上不得开挖敷设管线。《青岛市占掘路工程管理标准》也进行了类似规定,为什么城市中还是有那么多地方还在一直挖?”类似任女士这样对此存有疑惑的市民不在少数。以上是2020年的官方媒体的报道,目前是2024年,白沙湾路几乎每年挖开一次,然后再建好,再挖开……

根据当初的联席制度规定, 城阳区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后五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内,原则上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需报经区占掘路审批联席会议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并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核定惩罚性收费标准,纳入月度掘路计划进行公示。

按照“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对未报经区占掘路审批联席会议审批的;违法占掘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按照公示的月度掘路计划组织实施两次以上的;不按照审批的交通调流、施工方式、管理要求违规作业,造成较大舆情的 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6个月内暂缓规划、建设、占掘路行政审批,不列入下年度占掘路计划联席会议研究对接和统筹范畴,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对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占掘路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出台,为规范全区范围内道路挖掘行为提供了制度支撑,结束了城阳区占掘路没有“统一计划”和“总量控制”的历史,因工程建设等原因导致的占掘路行为将得到有效总量控制。

难道白沙湾路不在这个范围?还是不属于城阳区的区域?亦或是财政方面现在很充盈?

白沙湾路为白沙湾片区的

南北主干道

尤其在高峰时间段

占路施工肯定会造成一定程度拥堵

提醒大家有条件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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