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送货上门最高罚三万,管理办法出台半年,你的快递送家了吗

东惠看那份情感 2024-10-01 14:44:35

根据之前交通部出台公布的,新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第22号令):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条款来自《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截止目前为止已经过去了7个月,不知道你的快递现在是送货上门还是自己去取件呢?

快递员把件放在快递驿站有没有征求过你的同意呢,还是直接就放快递驿站了,从来没有征求过你的意见。

今天我去快递驿站拿快递,把我气到不行。

原因是在快递驿站排队拿快递,有个排在我前面的大姐讲,自己的眼睛不好,让快递驿站的老板帮忙找一下。、

这个本来是一个很正当的要求。

谁知道快递驿站的老板,就站在那里根本就不去帮忙找,还讲:“有取件码的就自己去按照取件码找件,没有取件码的自己在门口的机子上查取件码,不要什么事都指望别人帮你做,你们要养成自己找快递的习惯,以后凡是要找件的人,都要额外收费!”

我本来是自己找快递的,遇到人多的时候,自己找快递反而更快速。

但是听到快递老板讲这样的话,作为旁观者的我不乐意了:“来取件的人愿意自己找是情份,不愿意自己找是她的本份,一个老人找不到件,你帮她找一下怎么了,有你这样做生意的吗。”

可能是我说话比较大声吧,惹恼了那个老板。

居然过来一把拿过我手里已经找到的快递,说快递现在还没有出库就是他说了算,要给我退回去,并且作势要打110。

我都不知道这个老板是什么操作,这样做生意能做的下去才怪。

快递驿站一年时间,转手了四任老板。

我是能理解,现在无论是做快递还是做快递驿站都不容易。

有时候看到快递员被投诉,一罚款就是500起,感觉挺遭罪的,所以收了十来年的快递,从来没有投诉任何一个快递员,遇到问题都是找快递员协商解决。

我也遇到过一个很好的快递员,是我自己地址写错了,导致投错地方被人签收,后来帮我追了回来,所以我一直觉得世上好人多,没有必要去为难谁,也没有相互理解后还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所住小区的这个快递驿站,第一任老板做了三年多,开始还可以,后面被人投诉罚款太多了,导致赚钱的生意赔本走。

今年六月的时候转给了下一任老板,那个老板做了一个月就说什么都不做了。

无奈第一任老板又找了个带着做,做了两个月,也是不行。

上个月中转给了现在的第四任老板。

原来快递驿站,拿件高峰的时候会保持四个人同时拿件,不忙的时候店里也有两个人,现在这个接手的老板想了个快活的办法,店里最多就两个人,经常是一个人,但是也不帮忙拿件,想要拿快递就自己找。

据说每天两千多个件吧,因为是上下两层的大商铺,房租加物业费,水电费之类的要一万左右。

这个生意怎么样?有懂行的吗。

结束语。

我之前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执着于快递必须送货上门。

经过今天的事情后,我好像有点懂了,也有点理解交通运输部为什么会出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了。

也许这个办法永远都用不上,但那是规范我们每个人行为的底线准则。

如果我们每个人做事都能好好说,相互尊重与包容,那什么事都没有。

如果非要去做那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事情,不好意思,《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摆在那里,最高罚款可以是3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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