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中有6类单位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其中既有副部级也有厅级

小圣杂谈 2024-07-25 09:35:15

众所周知,在我国的各政府系统部门中,出于工作需要,有的是实行垂直管理、有的是实行属地管理,例如税务、海关、金融监督管理、证监会、邮政管理、消防等等就是典型的垂管单位,而民政、市场监管、教育、商务、城管、科技、卫健等部门则是典型的属地管理。还有一类政府系统更为特殊,那就是内部既有实行属地管理的、也有实行垂直管理的,类似的例子也有很多,比如公安、水利、财政等部门。尤其是公安系统,其内部实行垂直管理的警务单位多达6个之多,那么问题来了:哪些公安警务单位必须要实施垂直管理呢?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有下列三个特性之一的公安警务单位必须实施垂直管理:

一是其工作职责和辖区范围是区域性、跨地区的,而符合这一特性的铁路公安、民航公安、长江航运公安这三大单位正是实施垂直管理。这是因为,铁路运输、民航运输和长江航运都是跨地区移动的,而不是固定于某一个地点,所以与其密切相关的警务工作自然也是要紧随着跨区域连续性的实施部署,不能“按照属地割裂开来、各自为政”,否则铁路、民航和长江航运的公安工作就干不好、管不好了。

正因如此,公安部专门在内部序列设有正司局级的铁路公安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专门设立副司局级的长江航运公安局这一公安部直属机构(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领导),授权这三个部门着眼全局、统筹协调、垂直管理各自下辖的警务力量,从而保证各自领域公安工作的连续性、全局性、协调性。

二是涉及国家重大工作或是国家直接掌握的权力,例如公安特勤系统是因为涉及到国家重大工作才实施垂直管理的,公安移民管理系统则是涉及到边防管理、出入境检查这两项由国家直接掌握的权力才实施垂直管理的。

其中,公安特勤系统最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实施国家领导人以及国外访华要员的安保警卫工作,众所周知这项工作十分重要、不能出一丝事故,因此公安部专门设立正司局级的特勤局,授权其垂直管理整个公安特勤系统。而边防管理、出入境检查和税收、海关、外交、国防一样都是由国家直接掌握的权力,那就理所应当的要实施垂直管理了,目前公安移民管理系统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副部级的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领导)。

三是所依附开展工作的系统是垂管单位,最直接的例子就是海关缉私系统了。大家都知道,海关部门是我国机构最庞大的垂直管理系统之一,其最高领导机构是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是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全国海关机构管理、海关监管、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等工作,下辖相应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以及其他直属机构。

而打击走私综合治理这一项工作除了依靠海关部门的努力外,还需要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协作,于是公安部在海关总署派驻有海关总署缉私局(正司局级)。海关总署缉私局既是海关总署的内设机构,同时也列入公安部序列局,执行人民警察编制、具备公安执法权,下辖相应的直属海关缉私局和隶属海关缉私分局。不过,由于海关系统是垂直管理的,因此依附海关部门开展工作的海关缉私系统自然也要参照海关系统实施垂直管理了。目前,海关缉私部门和海关缉私工作受公安部、海关总署双重领导,但以公安部领导为主,其中海关缉私业务工作由海关领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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