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驿站”开进CBD!朝阳法院与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签署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框架合作协议

京法网事 2024-08-15 19:02:29

“新《公司法》中对股东出资义务的规定有什么变化?违反出资义务有何责任?……”为进一步贯彻北京高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8月14日,朝阳法院与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举行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框架合作协议签约暨“普法驿站”揭牌仪式。在随后即刻开讲的“普法驿站”第一课上,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参会企业代表纷纷提问。

据了解,自商务中心区成立以来,朝阳法院与管委会持续深化联动协作,汇聚各方专业优势,致力打造赋有朝阳特色的“无讼商务区”,在调解力量培育、“无讼朝阳”在线应用、普法宣传、标准化履约等方面共同联动共建,取得了良好效果。

活动中,朝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浩鸣,北京商务中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黛共同为“普法驿站”揭牌。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黎,管委会副主任宋伟杰共同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陈黛表示,北京商务中心区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在当前推进“两区”和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的过程中,与朝阳法院深化合作必将为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新的动力。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无讼商务楼宇”建设、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等方面工作,继续为区域内企业提供多层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商务中心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此次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并设立‘普法驿站’,是持续深入精准普法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化合作的良好契机。”龚浩鸣表示,双方将以框架合作协议中七项工作机制为抓手,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执行、公司纠纷、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商业租赁、新业态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互联、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持续助力商务中心区加快打造首都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和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共同为朝阳区全面提升“两区”建设水平,打造营商环境“北京服务”品牌做出新的贡献。

北京市商会副会长、北京投融资商会会长苗谦表示,相信通过此次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架合作协议的签署,特别是联合会商机制、调研机制、解纷机制、建议机制、普法机制的推行,必将有助于积极回应金融类、商务类、科技类、文化类企业的法律需求,有助于探索解决总部经济跃升、国际金融聚集、国际商圈建设、国际投资利用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加快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

揭牌仪式后,“普法驿站”即刻投入使用。朝阳法院民二庭干警宋佳以“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相关规定解读”为题,从股东出资义务的产生、股东出资义务的变化及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分析了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相关制度在实践中如何适用问题。管委会参会企业代表表示,普法宣讲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法律意识,为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带来法治助力。

代表点评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王清友,北京市人大代表、德勤中国华北区政府事务主管合伙人马飞骏出席活动。

王清友

北京市人大代表

作为朝阳区的一名律师,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份子,非常乐见双方签署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框架合作协议。朝阳法院发布了包括典型案例、白皮书在内的众多调研成果,其作为全国收结案量第一的法院,承担了庞大的审判工作。朝阳法院不仅能高效顺畅、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同时还能进入社区、管委会和企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做贡献。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各方面、多层次的帮助。我们要积极参与,多在“普法驿站”中汲取有益收获,为朝阳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一份力量,为朝阳区的法治建设共同努力!

马飞骏

北京市人大代表

德勤作为北京商务中心区的驻区企业,我们深切的感受到了北京商务中心区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繁忙的日常工作当中,法官们通过有温度、有同理心地处理每一个案件,打造了朝阳区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中,高效的流转速度、创新的审判方式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我们真诚地期待北京商务中心区和朝阳法院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互相赋能,以法治护航企业国际化、高质量发展,实现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

供稿:朝阳法院

摄影:曹璐

编辑:麦浩敏 肖飞

审核: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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