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嫖宿幼女,罪加一等,湖南一路边现惊人标语,网友争论纷纷

夜读新事 2024-07-18 09:06:40

最近我看到了一个关于湖南的新闻,说新闻之前先说说一块牌匾。

在湖南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有着一所久负盛名的学院。

不错,正是有着“历经千年而弦歌不绝”的岳麓书院。它始建于北宋开宝九年,也就是公元976年,距今已有1048年了。

在历史的沧桑变化之中,岳麓书院于1903年并入了湖南高等学堂,几经演变,成了今天的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它的门前挂着一块牌匾,叫“惟楚有才,于斯为盛”。

这句话中只有八个字,但是有两个虚词,精简过后可称为“楚有才,斯为盛”。意思就是,楚地人杰地灵,就是有才,并且在岳麓书院这个地方达到鼎盛。

今天要说的这个新闻呢,也很有意思,那就是湖南一路边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禁止强奸猥亵幼女的标语……

把“楚有才”和这个一系列的标语联想到一起会发现颇有点“讽刺”的意味。

隐私部位不能摸,构成强奸要坐牢,湖南路边的震撼标语

事情的发生地在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加义镇。一些网友在开车经过这个地方时,将道路两旁的标语拍成视频并发布在了网络之上。

相关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起了广泛热议。

之所以会引发热议,是因为它的那些标语实在是太“刺眼睛”了。

都有哪些标语呢?一起来看看。

“隐私部位不能摸,构成猥亵要坐牢。”

“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关系,不论是否自愿……”

“强奸幼女,罪加一等;嫖宿幼女,罪上加罪。”

“强奸猥亵未成年人,三年以上,直至死刑。”

那么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是怎么解释的呢?

有工作人员解释称,为了响应上级的号召,加义镇又是一个大镇,而且最近是旅游旺季,人口流动比较多,所以才做了这样的宣传。

她这个解释大概可以解析为三点:

其一,因为上级有相应的要求,加义镇是为了响应上级的要求,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宣传的。有据可依。

其二,因为加义镇人口多,是一个大镇,所以有大肆张贴宣传标语的必要。

其三,更为主要的是,最近是旅游旺季,流动人口比较多,不确定因素更多了,所以把标语张贴在路边可以更好的给流动人员做宣传,起到预防在先、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网友看法

那么对于这样的标语,网友们是怎么看的呢?

有网友认为,真是不可思议,大路旁边出现这样的标语,实在是不知道这是社会道德文化水平的提高还是文明的倒退。并且这个宣传标语也有点画蛇添足的意思,什么叫做强奸猥亵幼女是违法,难道强奸成年女子就不违法了吗?既然都违法,又何必多此一举在这里强调呢?

另有网友则表示,这个地方贴了这么多标语,会对当地的名声造成一定的损害。一些不知情的路人可能会认为,当地相关违法案件发生的比较频繁,所以才会这么大肆张贴这些标语。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这是当地“人浮于事”的表现,为了取得一些成绩,所以故意制造一些噱头,起到哗众取宠的作用。

我的看法

关于这起事件,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儒家文化几千年的影响之下,我们似乎对于“性”方面的一些东西讳莫如深,别说议论一些出格的事情了,就是当街提到与“性”相关的字眼,似乎都是一种不正确。

其实这可能并不是一种正常的心理。

我看那些宣传标语,就没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它说的都是事实。都是刑法上规定的事实,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既然如此,有什么不能说的?

“强奸猥亵幼女,三年以上,直至死刑。”我认为宣传这些法律观念就很好,有的网友可能认为,这种大家都知道的法条还有必要宣传吗?还有必要大肆张贴吗?

我认为在某些地区的确有必要。

因为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些法条的。

在网络上,可能人人都是985/211的优秀毕业生了,但是我们得承认,在现实中,还有一部分学历、认识比较低的人群。

他们有的人甚至连刑法是什么都不知道,更何谈什么强奸幼女要怎么判刑呢?

所以我认为张贴这种标语是不错的、很好的,张贴在大路边更好,行人上上下下可以多看多学,会了当复习,不会的正好学习。

至于有的人说,张贴这样的标语会影响当地的名声,我不这么认为

有道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凡事都有两面性,咱们只要换一个角度来看,或许就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

比如,有的人从坏的方面看到了这些标语可能会造成游客对加义镇频发“类似案件”的误会。

但是,可不可以说当地把这些标语张贴在大路边,根本不是担心自己本地民众会犯下类似案情,而是担心流动人群会有不安分的因素呢?

再比如……

总之,每个人从不同角度或许都能得出不同看法,没必要非把标语和当地的名誉联系在一起。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帮视频、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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