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近乎完美的密室杀人案,一个男人在密闭空间内离奇死亡,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这案件具备悬案的所有要素。找不到凶器,也不清楚凶手杀人的动机,以及他究竟是如何实施犯罪的。
凶手好像是从天而降,杀完人之后又瞬移离开案发现场。不过最后,警方依靠一只激光笔,发现了瑕疵。原来,这并非完美的密室。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离奇的杀人案
案件发生在美国德州南部,一个名叫做博蒙特的城市。2010年9月,该地警方接到一通报警电话。报案人是一家酒店的员工,声称一名男子死在了酒店房间内。
警方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只见死者趴倒在地面,身上还穿着一件睡衣,警方并未在他身上找到明显的伤口。
所以一开始警方想的是,死者会不会是有心脏病之类的疾病,突然间病发而亡?警方这么推测并不是没有依据的,因为从死者倒地的姿势来看,非常像是从床上摔了下来。所以很可能是他在痛苦挣扎的时候一不小心跌落到地上的。
要想知道死者是否有这类疾病,首先要搞清楚死者的身份,警方询问报案人,得知了一件怪事。
原来在不久前,死者的妻子苏西给酒店前台打了一通电话,问:“我丈夫格雷格是不是在你们酒店住着?”
在得到前台肯定的答复之后,苏西焦急地说道:“我怀疑我丈夫出事了,麻烦你们去看看。”
正是因为苏西的这番话,报案人才会去死者所住的348号房查看情况,他当时敲门无人回应,就用钥匙打开了房门,紧接着就发现了死者的遗体,于是便立刻打电话报警。
警方感到非常疑惑,格雷格妻子是怎么知道自己丈夫出事了?心灵感应?当他们联系上苏西之后,才明白,原来死者格雷格在酒店附近开了一家油田租赁公司,他每周都会开车到这来见客户,出差期间都是居住在这家酒店内。
而格雷格每次出差,到了早晨都会给苏西打个电话报平安,可这天早上苏西却没接到他的电话,打电话给他他也没接,所以苏西预感到格雷格可能是出事了,就马上打给了他常居的酒店前台询问情况。
警方也从苏西那里了解到,死者身体非常健康,这就推翻了他们一开始的猜测。于是警方便立刻将格雷格送去尸检,很快法医那边就传来了消息。
他们在死者的脸上发现了一道轻微的擦伤,与此同时在大腿内侧有一道明显的伤痕。法医顺着伤痕解剖之后发现,死者身体器官有碎裂的痕迹,法医判断是一枚子弹穿过了死者的大腿,打入了他的体内,导致其死亡。
由此可见,死者并非是意外死亡,有极大的概率是被人蓄意谋杀。死者的死亡时间大致在前一天晚上八点到十点。
于是警方开始仔细调查案发现场,希望能从中获取到一些线索。
他们发现案发现场并没有留下任何打斗的痕迹,这就意味着这起案件应该不是一起入室抢劫案。
随后,警方在死者的床铺上发现了烟盒以及一个烟灰缸,烟灰缸里还有几支烟屁股。而床铺正对面摆放着一台电视机,正在播放着《钢铁侠》。根据这些线索来看,死者死亡前一刻,还极有可能躺在床上观看电影,可这就奇了怪了。
如果凶手就在现场,他怎么可能会如此惬意?除非凶手是他的熟人,才能让他放下戒备心。警方根据此情形想到一种可能性,会不会凶手是死者找来的妓女,因为开酒店找妓女的行为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了,而且如果是女人的话,死者的警惕心不重也就说得通了。
按照这样推测的话,凶手杀害格雷格的理由也显而易见了。很可能是她在和格雷格接触的过程中,发现格雷格很有钱,于是便起了杀人夺财的想法。
可后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格雷格的钱包,他的钱包里有很多现金,如果凶手真的是为钱杀人,没理由不把钱包里的钱带走。
而且警方先前还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枪是哪来的?死者妻子说,格雷格并没有手枪,所以手枪应该是凶手带来的。一个妓女,怎么可能会随身携带一把手枪呢?
所以妓女杀人的可能性,被警方给排除了。
很快,有个人给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那个人是这家酒店的经理,他声称案发当晚出现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意外。
于是警方便询问他:“你说的意外指的是什么?”
酒店经理表示:“那是案发当晚7点,酒店前台接到了249号房客人的投诉,客人表示房间突然停电了。前台将这个情况报告给了我,我就派维修工去查看。”
随着酒店经理的讲述,警方了解到,249号房的停电原因竟和死者格雷格有关。原来格雷格当晚把爆米花放在微波炉里加热,结果导致酒店电路短路,他自己的房间、和他隔壁的349号房,以及楼下两间房都停电了。
维修工先是处理好了其他三个房间的问题,最后来到了格雷格的房间,等到了大概8点半左右,维修工离开了格雷格的房间。这和死者的死亡时间有所重叠,因此警方怀疑,是这个维修工在维修的过程中和格雷格发生了冲突,一怒之下将其杀害。
警方火速对其展开了调查。这里补充一点,警方之前并没有在案发现场找到凶器,这就意味着凶手在行凶之后把枪带走了。可警方在后续调查过程中,并未从维修工那里找到凶器,有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维修工杀害了格雷格,他俩在案发当晚也没有发生矛盾。所以维修工的嫌疑也被排除了。
至此,案件的调查陷入了僵局,警方只能重新审视案发现场,看看能否找到被自己忽视的一些细节。
这一审视,一个极其重要的疑点浮出水面,可以说它的出现,让警方更加迷惑了。
密闭的死亡空间
警方第二次调查发现,案发现场的门窗是紧锁着的。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于,房间里的门窗只能从内部反锁,这就意味着案发现场是一间密室。那么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杀完人之后,还能带着凶器逃出去的呢?
他会瞬移?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警方没办法解开这个疑问,那么案件调查就无法进行下去。于是警方只能逆转自己的思路,他们想,会不会凶手没有待在凶案现场,而是在房间外实行杀人计划的呢?可警方并没有在现场找到什么机关,能支撑凶手远程杀人的想法,即便凶手是门外杀人的,那么他大费周章杀死格雷格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跟他有仇吗?可警方调查了格雷格的社交圈,发现他为人老实本分,从不与人结仇。警方也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他的妻子,可根据警方的深入调查,从这对夫妻俩周围的邻居口中得知,两人的感情相当好,似乎从未发生过矛盾。妻子也没有给格雷格买什么意外保险,也排除了她制造意外骗保的可能性。
这时有警员想到,死者的死会不会和那起停电意外有关呢?虽然之前他们排除了维修工的嫌疑,但是除了死者之外,其他三个房间的客人也受到了牵连。有没有可能停电给他们当中的某人造成了什么损失,从而导致其一怒之下杀死了格雷格呢?
于是警方率先调查了第一个找前台投诉的249号房的客人。那是一个30来岁的男子,脾气相当暴躁。但警方了解到停电前一刻他正在看电视,所以停电给他带来的影响只是电视看不了了,很显然他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就杀人。况且警方也并没有在他的房间里搜出手枪。
而同样停电的248号房的客人,在停电的时候已经睡着了。是后来维修工上门他才知道停电的事情,所以他也没有理由杀人。
排除掉这两个房间的客人,那就只剩下死者隔壁的349号房了。警方发现这个房间里不止居住着一人,而是三人。他们分别是提姆、朗斯以及特伦特,都是在附近工作的工人。
警方询问他们案发当晚的行踪,三人表示他们当晚在酒店附近的酒吧里玩,到了晚上十二点左右才回去。酒吧的工作人员证实他们三人说的是事实。正当警方将要排除他们三人的嫌疑时,其中一人说了这样一段证词:“我们喝完酒回来后,路过348号房的门口,听见里面传来了一阵巨响,好像是枪声。”
他似乎是在“暗示”警方,他当时可能刚巧撞见了凶手开枪的那一刻。可警方却发现了破绽,因为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8点到10点之间,怎么可能到了12点钟还能听见枪声呢?
很明显,说出这段证词的人是在撒谎,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紧接着警方又发现,虽然他们的确在楼下酒吧待到了十二点钟才回来,但他们去酒吧的时间是晚上9点钟左右,而在9点钟之前,他们还在349号房里,维修工也表示在8点的时候去过349号房,看见三人一边喝酒,一边嘴里还嘟囔着些奇怪的话。
警方追问维修工,奇怪的话指的是什么?
维修工回答说:他们当时看上去像是喝醉了,其中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嘟囔着“我待会拿给你们看看”,旁边另外一个人说:“是前几天你拿到的那把吗”?虽然不知道他们指的是啥,但是自己看到其中一人做了个八的手势,像是在指“手枪”。
警方立刻询问349号房的三人,问他们身上有没有手枪 ,可三人却矢口否认,声称当时只是喝醉酒了在那胡说八道。见他们态度坚决,警方也不好继续追问,因为警方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格雷格的死和三人有关,但警方并没有打消对他们三人的怀疑。
因为这三人是最接近凶杀现场的,也是最有机会实施杀人计划的。所以警方开始思考,如果他们三人是从房间外边杀死死者的,那么子弹最有可能从什么地方打进来呢?
荒谬的结局
这时有一名警员突然灵光一闪,他想到有没有可能凶手就是在349号房进行射击,然后子弹穿过墙壁,击中了躺在床上的格雷格?警方经过观察,发现真的有这种可能性。因为这间酒店的墙壁厚度并不大,子弹是可以穿透墙壁飞到另一边。
可警方仔细调查了几面墙,并未发现墙壁上留有子弹射击的痕迹。难道他们又猜错了吗?事实并非如此?不甘心的警方再一次调查墙壁,这一次他们终于发现了端倪。原来在正对着死者的那面墙壁上,有一处被修补过的痕迹。
警方用手一抹,一个小洞就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原来是有人把牙膏挤进了洞口,试图蒙混过关。警方推测,凶手就是在这个位置射出子弹,击杀了另一边的格雷格。那么凶手就显然是住在349号房的那三人之一了。
警方立刻对那三人展开了审讯,本以为他们会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他们却狡辩说:“我们住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墙壁上有这个洞了,我们害怕这个洞是对面为了偷窥刻意弄出来的,所以才用牙膏把他堵住。”
警方虽然知道他们在睁眼说瞎话,但他们也的确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这个洞是子弹穿过时留下的,于是有个警方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拿出激光笔对准了洞口,然后按下了开关,激光笔的轨迹穿过去之后正巧落在了对面床铺的正下方位置。
也就是说,警方用激光笔模拟出了弹道轨迹,确认了子弹穿过这个洞之后,会刚好打中死者的大腿。
紧接着警方又用言语吓唬三人,说如果他们现在坦白,说不定还能从轻处理。
三人一听警方这么说,防线彻底崩塌,其中两人立马站出来指认,是朗斯开枪杀死了格雷格。警方问,你们杀害格雷格是为了什么,因为和他有仇吗?
结果三人的证词,让警方大吃一惊的同时又有些哭笑不得。
原来这一切居然都是酒惹的祸。还记得之前维修工说过,进349号房的时候就看到他们三人喝的醉醺醺的,在那里吹牛,等到维修工走后不久,朗斯就掏出一把手枪,和另外两人炫耀说这是自己刚买的,那两人看到之后也非常兴奋,说想看看这枪的威力如何。
于是朗斯一时上头,对着墙壁开了一枪,没想到这枪威力巨大,不仅穿过了墙壁,还射中了对面的倒霉蛋。他们听到隔壁传来一阵惨叫声之后没有了动静,意识到闯了大祸,于是他们立马商量好了对策,先是把洞给堵住,紧接着统一好了口径之后,跑到楼下酒吧,试图搞一个不在场证明。
只可惜他们这些拙劣的伪装戏码,在细心的警方面前只能土崩瓦解。最后开枪的朗斯作为第一责任人,被警方告上了法庭。虽然他杀了格雷格,但法院最后认为这起事件意外成分居多,所以只判了郎斯十年有期徒刑。另外两人作为“污点证人”,被免除了刑罚。
这个结果对于受害者的家人来说,定然是难以接受的,惩罚实在是太轻了。可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说喝酒的时候,身边可千万别放什么危险物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