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出现房贷人集中还款潮现象,各大媒体密集发声,要求民众理性对待提前还贷。
其实为何出现集中还贷现象,最好还是先问问银行:现在新增的房贷利率已经降到3.7%了,为什么存量房贷利率还那么高,大部分都在4.7%以上。
粗略算了下,同样房贷100万,30年,存量房贷大约要比新增房贷多还21万。21万对任何普通家庭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字。
面对这么大的利差,房贷人哪个能不争取提前还?除非确实手里没钱。
为了阻止房贷人提前还贷,银行现在采取了两种办法:一是减少预约渠道,放缓办理流程,这时候不考虑便民了,先减少银行损失再说;二是要求提前还款客户交纳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这事儿,本人不懂金融,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内行的网友给大家支支招,银行这么做违不违法?当然,借款合同的约定很重要,如果银行在借款合同中预先挖好了坑,这违约金怕是非交不行,但到底交多少?应当有法律规定的天花板,不能是银行要多少给多少。
为缓解提前还贷潮,正当的、合理合法的办法也是有的,主要看银行是否愿意让利于民,进一步降低存量房贷的利率,缩小存量房贷和新增房贷之间利差,最好是降到同等水平。
根据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有关促进消费增长的精神,相信国家将很快会有相关政策出台。
汝若不信,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