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和宝钗想吃油盐炒枸杞芽儿,现给了柳嫂子三百钱这件事小丫鬟莲花知道不知道?
小丫鬟莲花她肯定不知道。
因为在柳嫂子比出探春宝钗也给钱以后,这小丫鬟她语塞了,她生气了,没得吵了,只能回家找司棋告状了,是不是?
那么晴雯吃芦蒿,莲花她知道给不给钱吗?
是过会子叫人把钱送过来?是像王熙凤一样先挂账月底一并结算?还是晴雯要给柳嫂子又给退回去了?
莲花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
我们所知道的事实是,柳嫂子斩钉截铁:凡各房里偶然间不论姑娘姐儿们要添一样半样,谁不是先拿了钱来,另买另添。
意思是晴雯要菜人家给钱了,所以我给她做。你们现在光要菜不给钱,所以我不给你们做。并比出宝钗和探春吃油盐炒枸杞芽儿都是现给钱来压莲花。
因为就算晴雯真给了钱,也不过是个和司棋同样身份的丫鬟。丫鬟和丫鬟之间有职责之分有年龄之分,细究起来,说不上谁能压得过谁。
而宝钗和探春才是正经主子,她们和丫鬟之间正经有着阶级之分。主子都这么做,你丫鬟翻上天了也不能越过主子去。
这才是柳嫂子的精明之处。
而且大家猜猜看,小丫鬟莲花她几岁?
我来告诉大家,也就在十岁到十五岁之间。
因为年纪再大一点十七到二十四岁这个阶段,就得放出去嫁人,或者配给府里的小厮。
林小红在怡红院当小丫鬟的时候十六岁,还有小小丫鬟佳蕙替她打抱不平,说你怎么也不拿二等丫鬟奖金。
实际上小丫鬟们的年纪可能更小,也就在十二岁左右。
就按个折中年纪,十四岁算。
一个十四岁、从小没接受过任何正经教育、在和别人吵架的时候随口说出的一句话,能拿来做直接证据,证明另一个人“索贿”吗?
不能吧!
只能说,能拿莲花一句话就给晴雯定一个“索贿”的人,幸而没有在公检法相关部门工作,不然真是底下冤假错案一堆啊!
同样的,柳嫂子的话也不能证明晴雯要菜就给了钱。
因为柳嫂子她是当事人,是利益相关方。所以她的证词也不能采用。
晴雯是否索贿,要看有没有第三方证词,这个第三方要客观公正,ta说出来的话要令人信服。比如书中的平儿、探春、黛玉等。
坠儿偷镯子这件事,平儿说出来不管是书里人还是读者大家都相信就是这个道理。
因为平儿素来与人为善、为人公正,只有宽恕别人没有冤枉别人的。
再就是原文客观描述。
比如薛蟠打死冯渊案,原文不止一次描述薛蟠是怎么肆无忌惮地让家人打死冯渊。
探春等却都晓得是议论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
就这还有人替薛蟠洗,说什么薛蟠冤枉。
这是红楼梦解读中最触怒我,最让我不齿的解读之一。
这种人不能说蠢,只能说是坏!
读书也好,生活中也好,梳理一件事的真伪黑白,要看动机、客观证据以及最后利益相关。
晴雯点菜这件事,只有利益相关方莲花和柳嫂子截然相反不同的证词。没有第三方证词,没有原文客观描述。
那么我们只能说,存在过晴雯从小厨房点菜这么一件事。有没有给钱我们不知道。
我们不能夸大、扭曲事实,给这件事定性为“索贿”。
如果有人一定要一而再而三非要说这件事是晴雯索贿,只能说这个人在欺负二次元人物不能跳出来给自己证明而已。要不就是那种混“饭圈”的,一定要给所谓的对家泼脏水。这种也很好判断,网络是有痕迹的。点开ta的主页,看动态、提问和回答就明了。
再说说,晴雯戳着芳官额头说狐媚子这件事吧!
我们先比出原文。
刚出了院门,只见袭人晴雯二人携手回来。宝玉问:“你们做什么?”袭人道:“摆下饭了,等你吃饭呢。”宝玉便笑着将方才吃的饭一节告诉了他两个。袭人笑道:“我说你是猫儿食,闻见了香就好,隔锅饭儿香。虽然如此,也该上去陪他们多少应个景儿。”晴雯用手指戳在芳官额上,说道:“你就是个狐媚子,什么空儿跑了去吃饭,两个人怎么就约下了,也不告诉我们一声儿。”袭人笑道:“不过是误打误撞的遇见了,说约下了可是没有的事。”......大家说着,来至厅上。
此处应该和袭人把醉酒后的芳官扶到贾宝玉身边做一个对比。
袭人见芳官醉的很,恐闹他唾酒,只得轻轻起来,就将芳官扶在宝玉之侧,由他睡了。自己却在对面榻上倒下。 大家黑甜一觉,不知所之。及至天明,袭人睁眼一看,只见天色晶明,忙说:“可迟了。”向对面床上瞧了一瞧,只见芳官头枕着炕沿上,睡犹未醒,连忙起来叫他。宝玉已翻身醒了,笑道:“可迟了!”因又推芳官起身。那芳官坐起来,犹发怔揉眼睛。袭人笑道:“不害羞,你吃醉了,怎么也不拣地方儿乱挺下了。”芳官听了,瞧了一瞧,方知道和宝玉同榻,忙笑的下地来,说:“我怎么吃的不知道了。”......众人听了,俱红了脸,用两手握着笑个不住。
晴雯在说芳官的时候,只有袭人晴雯芳官宝玉她们四个“自己人”,没有婆子没有其他闲杂人。
就算这件事被人窥探,说出去也不过是件小事。
无非就是宝二爷被一个小丫鬟哄着吃了一碗饭,就贾宝玉这些贵族子弟来说,他们平时也吃不了几口饭。要是贾母知道一个小丫鬟能让自己孙子津津有味干饭,是罚是赏,真的很难说。
你会因为自己的孩子看了一场吃播多干了一碗饭,去怪那个主播吗?
正常人不会!
这是大家都觉得没问题,是开玩笑的原因。因为这件事即使传出去也不会对芳官造成什么伤害。
所以大家都认为晴雯就是在和芳官开玩笑。
而袭人把芳官扶到贾宝玉身边后,又声称是芳官自己主动到贾宝玉身边睡。芳官自己一直是发蒙不知情的情况。
于是芳官无可辩解。
袭人又是在众人面前咬死是芳官喝醉了自己找地方睡。这里的众人包括了贾宝玉、怡红院里的大丫鬟、小丫鬟和婆子。
贾宝玉是当事人,他喝醉了,不知道真相。
芳官也是当事人,她也喝醉了,不知道真相。
大家看到的是第二天芳官睡在贾宝玉身边,本来有可能看不到的,只要袭人愿意悄悄推醒其中一人。
袭人为什么不呢,为什么非要当众指摘芳官主动往贾宝玉床上睡呢?
在这件事里大家听到的是袭人的证词。还有最爱搬弄是非的婆子在场。
所以事实、证词、众人眼中的真相都有了。
芳官喝醉了就不要脸自己往男主子身边凑,就被袭人做成铁案了。
如果你有女儿,在公司被人说团建的时候和男上司睡在一起了,连保洁都知道。你会开心吗?
如果你的儿子,在公司被人说团建的时候搂着新来女实习生睡了一夜,大家都能证明。你会开心吗?
不管这一男一女在事实上有没有做什么,他们的名声都没法清白了。
当谣言已经不能被证伪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解决掉其中一个当事人。
这是王夫人不管不顾非要撵走芳官的原因。
王夫人选择解决掉芳官,保住自己的儿子。
这也是相当多的读者认为是袭人的这个举动导致芳官被撵的重要原因。
因为宝玉生日第二天袭人的一系列行为做得太缜密了。而且她有动机,袭人对贾宝玉身边第一人的地位有执念。芳官到怡红院后,贾宝玉对芳官的宠爱越过了怡红院里的任何一名丫鬟,包括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