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写了不少关于低保的帖子,也看了不少跟帖,因为留言较多,一一回复起来比较困难,就在这里专门开个帖子解释一下。
一、村支部书记不同意就办不成低保吗?
这得分两种情况来说。
一种是申请人确实不够条件,村书记不同意肯定办不成。因为村里有协助镇里做低保业务的义务,而且村里低保出现问题,村里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所以,村书记意见如果正确,镇民政一定会采纳。
另一种情况是申请人够条件,村书记以不支持村里工作为由,要求镇民政不要办理。这种意见镇民政是不会采纳的。因为国家规定低保由镇里受理,对符合条件的户拖延甚至拒绝不办,是要承担责任的。
还有人担心即使够条件,村里不给报材料怎么办?这个不要多想,申请人只要把自己该提供的材料提供全就行。因为从受理到办结法规是有时间限制的。到了时间不办可以投诉。
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形,即使晚一个月也不要轻易投诉,要互相体谅,毕竟人家工作也有难处。
二、吃低保的都是村干部近亲属或“眼线”?
村干部亲朋好友吃低保的在所难免,谁没有几个穷亲戚?但是,说吃低保的都是村干部亲朋好友,难免过于极端。上级业务部门、审计、纪委对低保这块一直抓的很紧,特别是巡察镇村工作时,低保更是重中之重。因为这块业务不仅群众关注,上级领导们也很敏感。而且上级检查时特别注意走群众路线,不是谁想瞒就能瞒得住的。在这种高压态势下,有些村干部不仅不敢再触碰低保高压线,还会主动把不符合条件的亲友清退出去,以免受到牵连。
三、只要把镇民政和村书记“打点”好了,不管条件够不够,都能办成低保?
这条解释同上,自己体会。哈哈!
四、没有关系又不送礼,即使再穷都没有低保吗?
弱势群体的排查和救助,是最近几年乡镇和村一级工作的重点。如果因为贫困人口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发生触碰社会底线的事情,追责起来也是异常厉害。即使没有恶性事件,因为其他事被连带出来,影响也不小。因为镇村对贫困户有主动发现的义务。辖区内困难群体吃不上饭、治不起病,业务部门和村领导推脱不了责任。以前也许会说:“没来申请”“没找过村里”,这些理由现在都过时了。只需要把“为什么没发现”解释清楚就行了。
今天就说这几条,以后遇到问题归纳后还会统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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