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考生住酒店没人叫醒致缺考,谁该担责?
6月13日,江南都市报《高考生睡午觉没人叫致缺考 家长斥学校管理不到位》报道称,6月11日,南昌进贤县的洪女士报料称:“高考前,学校收取了考试期间住宿、餐饮费750元,并劝家长不要陪考,免得给孩子们造成压力。不料,英语科目考试开考了,我家孩子还在学校安排的宾馆里睡觉,也没人提醒。”质疑江西省西山学校管理不到位。
孩子高考前夕,很多家长因为都想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应考环境,而“不约而同”地在考场周边的旅馆给孩子预定了房间。不用说,这些平时乏人问津房间的价格,必然是随着高考的临近而“水涨船高”,平日可能只需几十块钱一晚的房费,有的能够上涨到几百块钱一晚。但孩子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家长们往往都不会在意这些费用的高低,只想给孩子高考能够发挥更好的水准而提供尽量好的物质条件。
我一个亲戚的孩子今年也参加高考。这个亲戚平时是出了名的会过日子,生活用品真的是能省就省,说其是“一分钱掰作两瓣花”也不为过。在高考开始的个把月之前,亲戚就和其家里人“预定”了接送车辆。但临近高考前一周,却又突然打电话取消了预定,说是不想用车辆接送了。原来他是怕万一遇上交通拥挤,路上会耽搁很多时间,这样一来就会影响孩子的情绪,进而还会影响孩子考场上的发挥,于是,就干脆在考场附近租了个旅馆房间。我听到这个消息,就在想着:“真是铁公鸡也有拔毛时!”看样子,为了孩子尽可能轻松地参加一次“决定终生”的高考,再“抠门”的人都得“放血”了。
在今天这则新闻中,学校也算是“生财有道”。明知家长有这方面的需求,而且,明知只要孩子在学校“手上”,家长一般来说对学校、对老师,都是会“言听计从”的。我不知道我那个亲戚的孩子住在高考考场附近是自己的选择,还是学校的安排,但是孩子住在考场附近确实是方便了很多。也不能说学校正好利用高考的契机“从中渔利”了,只能说这样的安排正好是学校和家长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结果吧。
新闻中的洪女士,听从学校和老师的安排,为孩子两天高考花费750元,应该是对学校、对老师,都是非常信任了。但是,这750元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孩子最后一门课考试之前,老师并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没有把洪女士当时正在睡午觉的孩子喊起来,让他能够及时参加高考的最后一门英语考试。
根据新闻中的描述,一开始接待洪女士的学校工作人员证实:“高三学生缴纳的750元费用是学校要求的,用于给学生提供高考期间的食宿、为考生做出提醒并组织考试。”可一旦洪女士开始追责:“既然学校有提醒、管理的职责,现在出了事,为何不肯担责?”该工作人员就马上改口称:“750元的费用只包含为学生提供住宿和吃饭, 并否认是学校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这还真是“变色龙”般的人物,改口来得那么快,可以说是“张嘴就来”。
笔者刚刚在网上查询了一下,新闻中提到的“进贤县皇庭大酒店”,一般的商务标间和高级标间,其价格都是每晚二百多块钱。而如果是一次订下多间房,价格还有很大的优惠空间。学校收取每个学生750元,就算是两晚,也应该不单单是住宿和吃饭,肯定是包括了随行带队老师的管理费用。
而新闻中那名随行的带队老师也否认了自己的责任,他表示自己曾经敲过房间门,但“无人应答”,并且还加了一句:“高三的学生都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的管理方面不存在问题。”这样推卸责任的说辞,肯定不会得到家长及考生的谅解。道理很简单,如果根本没人带队,家长一定会管的。即使家长不管,学生因为没了“指望”,也就不敢“放心大胆”地睡午觉,肯定不会“睡过了头”。
事已至此,学校或者老师如果收了管理费,则理应“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学校、老师在其中没有任何利益,不愿意履行“叫醒”义务,也有责任安排酒店“叫醒”考生。如果没有要求酒店“叫醒”考生,理应承担责任。如果对酒店有要求,酒店忘了“叫醒”考生,则酒店应该承担所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