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日媒报道,38岁日本男子新加坡性侵女大学生被判刑17年半鞭刑20下 ,每鞭挞一下停30秒,被鞭打后皮开肉绽。
这件事发生在2019年,只不过近日才被日媒报道出来,因为这是日本人在新加坡开创的首例鞭刑人员。
判得好,中国也应该这样,看看谁还敢强奸女性,尤其是性侵儿童,起到震撼作用。
这种惩罚措施极好!可借鉴,可推行!对于犯罪情节极度恶劣的犯人,同时可叠加其他身体惩罚,违法成本高对降低犯罪率是最有效的。
报道称,当日受害者女大学生与朋友聚会,酒碎独自离场被涉事男子“捡尸”并性侵。男子还将罪行拍下发给朋友,被指7项罪名,包括性侵,录制、传播和私藏猥亵录像等。
鞭打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打完几鞭不行了,等养好伤下次继续。周而复始。而且像这种开放性伤口,疤痕是永远消除不了的。就为了让他们长记性。
这种刑罚旨在对严重犯罪行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