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教师管教学生,需理性应对“举报”与“舆情”|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5 2024-08-27 15:20:25
教育部门、学校对待举报和舆情的非理性态度,会进一步助长无理举报和炒作。

▲资料图:高考评卷教师正在评卷。图/新华社

文 | 熊丙奇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面对有不良行为、违纪违规的学生,教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已是老问题了。早在2020年,教育部就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下文简称《规则》),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赋权教师,让教师能积极管教学生。

但是,在具体教育教学中,教师在教育惩戒学生时有诸多现实顾虑。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必须保障教师的合法教育权利。其关键在于要依法治教,依法处理家长针对教师管教行为的举报,以及依法应对社会舆情,不能把依法治理变为舆情治理。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学生进行适当的教育惩戒,这是教育应有之义。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也是促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基本要求。

但是,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当前面临两大阻力。其一是家长动辄举报。教师就是按《规则》规定的惩戒办法,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惩戒,也有家长不答应,向学校、教育部门举报。

而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把有无举报作为考核、评价教师的指标之一,要求教师做到“零举报”。也就是说,不管教师的教育惩戒是否有问题,只要家长举报“就有问题”。如此,教师也就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其二,家长发帖、自媒体博主炒作、制造舆情。近年来,教师的师德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有的自媒体博主也借此进行炒作,包括对教师正常的教育惩戒进行歪曲描述。

如《规则》明确教师可对有违纪违规行为学生进行“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教育惩戒,但有家长拍下教师教育惩戒学生的场景,不交代前因后果就发帖指责教师罚站、罚劳动是对学生进行体罚。一些自媒体再添油加醋炒作。

这让学校与当事教师陷入舆论漩涡,必须花很多时间、精力进行应对、解释。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中,学校、教师也就采取“惹不起还躲不起”的态度,对管教学生缺乏积极性。

家长的举报、舆论的监督,本身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教育部门、学校当前对待举报和舆情的态度。

教师为何“怕举报”?因为他们担心只要有举报就认定教师有问题。理性对待举报的态度是,要针对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如果存在问题,对涉事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果不存在问题则澄清。而如果调查发现家长是恶意进行举报,造谣生事,则要支持教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利。

学校为何“怕舆情”?因为上级主管部门把出舆情视为出问题,只要在网上出现“负面”舆情,就要问责学校。

这显然也是非理性的。对学校、教师出现的“舆情”,教育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对教师依法行使教育惩戒权,管教学生的行为,学校、教育部门也要坚决支持,不能因为学生被批评后不开心、出现负面情绪、家长质疑教师,就“和稀泥”追究教师责任。

要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就必须坚持依法治教,扭转“怕举报”“怕舆情”的办学困境。事实上,教育部门、学校对待举报和舆情的非理性态度,会进一步助长无理举报和炒作。

支持教师积极管教,还需要落实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并改革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坚持用教育标准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贡献。这也可摆脱非教育因素对教师教育教学的干扰。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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