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专项整治来了,大量药师被“销证”!

曹洪安康 2024-02-27 14:45:27

多地执业药师,迎来专项整治,严打“挂证”“长期不在岗”等违法行为;一批执业药师在整治行动中被“销证”,限期不准注册。

多地“挂证”专项整治,大量执业药师被“销证”

日前,全国多地发布通知,要求提高执业药师管理水平,同时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2月19日,安徽滁州市发文称,来安县重点加强辖区内121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药品质量管理、处方审核调配和合理用药指导等方面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

今年1月,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整治行动。

同月,四川省渠县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重点对执业药师挂证、长期不在岗、不能履职,不凭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审方流程不符合要求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下一步,全县将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从业行为,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与此同时,一些药监部门针对执业药师“挂证”直接公开曝光,并给予注销、限制注册等处罚。

1月30日,辽宁大连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注销张xx等15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就在一个月前,大连市场监管局又发布两则通告,共计82名执业药师被注销注册证。梳理发现,这些执业药师被注销注册证的原因,主要为“未在注册单位上岗执业,存在挂证行为”。

1月18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关于执业药师“挂证”查处情况的公告》,其中一执业药师因“挂证”行为,被注销注册证,且3年内不予注册。

需要一提的是,根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此外,执业药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业药师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应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执业药师政策,利好与监管“双重叠加”

梳理发现,近期关于执业药师政策,一面是释放利好消息,一面是加强监管。

今年1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以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保障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

该文件提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执业药师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执业药师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

用人单位安排执业药师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双方应当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鼓励用人单位全额报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提高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2023年11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根据该文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可直接作为“主管药师”职称证书,无需另发或补发操作,并且能凭其申报高级职称(副主任药师)。

在加强监管方面,湖南医保局于今年1月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该文件对定点药店和执业药师进行分类分级,评分为优的定点药店及相关人员(执业药师、店长、负责人、法人等),将降低检查力度,减少保证金比例,提高审批手续便捷性;评分较差的,则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降低预拨付额度等。

除了湖南、广东、北京也发布了类似文件,对定点药店和执业药师实行分级监管。

2023年10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明确,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药师(含执业药师、中药师)纳入为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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