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务员会有“视同缴费年限”,辞职后还会有吗?

职抒胸意 2024-05-30 11:22:46

视同缴费年限,是针对实际缴费而来的一个新名词,实际缴费年限,就是自己拿出真金白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就是自己没有实际缴费,但自己的工龄可以计算为缴费年限。

这种能计算为缴费年限的工龄,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公务员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

机关公务员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所以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对于计算自己的养老金是非常重要的。

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除了要计算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还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从这个意义来说,公务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其重要性和作用还要高于实际缴费年限。在最近几年办理退休的公务员,过渡性养老金还要远远高于基础养老金,成了公务员养老金中,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一部分。

公务员辞职以后,以前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要累计计算,当然这种辞职主要是经过本人申请,组织部门批准的辞职。公务员辞职以后,由于以前的工作年限要累计计算,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年限,同样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但如果公务员属于自动离职、开除等离开机关的,以前的工龄不再累计计算为工龄,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工龄就会被清零,不再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公务员的从参加工作的年月到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都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公务员正常辞职以后,在机关工作的工作年限要累计计算,同样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但自动离职、开除公职的人,过去的工龄不再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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