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开宣布,针对外卖骑手事故不断等问题,在将“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要求配送员限速以及一周三次违法行为将停单一天的处罚”,对这一措施,尽管有网友认为,“从社会安全角度看”,这种“整治十分有必要”,但在青锋看来,似乎有点治标不治本,也就是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相关媒体报道披露的情况看,以“外卖骑手”为关键词搜索,在裁判文书网上可以查询到不少人身赔偿案例都有“外卖骑手”的身影。据说,仅搜索到的有关“外卖骑手”的1208起交通事故中,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例就达856起,其中涉及残疾赔偿金的案例为460起,占查询到的案例中的将近40%,这不仅给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危险,也给“外卖骑手”本人及其家庭带来了不应有的负担。
而涉及“外卖骑手”交通事故不断增加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外卖骑手”为了赶单,不因配送时间延迟而不顾交通规则,“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路行驶、横冲直撞”等行为所造成外,“外卖骑手”骑行电动车超过不少地方规定的“最高速度25km/h”,更是其中最大的隐患。
不可否认,不少地方为了整治“外卖骑手”“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路行驶、横冲直撞”“骑行超速”等,制定并实施了不少措施,如淄博市、青岛市等分别发出《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安全使用的告知书》和《关于规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告知书》,要求“即时配送企业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和珠海城管推出《外卖骑手有序骑行服务公约》将全市外卖骑手纳入数字城管网格监管,以及广州市这次出台“要求配送员限速以及一周三次违法行为将停单一天的处罚”等措施,动了不少脑筋,但“外卖骑手”引发的交通事故等似乎仍没有得到充分的遏制。
事实上,“外卖骑手”之所以因“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路行驶、横冲直撞”“骑行超速”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之所以不能得到彻底遏制,青锋认为,除“外卖骑手”本身的原因外,还在于“外卖骑手”骑行的电动车道路行驶速度等,没有从根儿上予以解决。正如有“外卖骑手”所言,“目前站点所有骑手都使用电动自行车送货,平均速度在45 km /h到50 km /h,按照25km/h的标准相当于现有速度减半”,而大多骑行过程中,骑手稍微给力一点,行驶速度都比25km/h快很多。
也就是说,要整治“外卖骑手”配送过程中超速问题,应该从电动车自行车生产厂家、市场销售环节入手,严格限制出厂,以及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行驶标准超过25km/h。不然,再在“外卖骑手”身上采取多少措施,都很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
针对青锋上述看法,估计不少网友也深有同感。如前一段时间,不少城市整治老年人电动三轮车等,就有不少人认为,为什么只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车车主处罚,并强制他们不得上路行驶,乃至强制报废,为何不从生产电动三轮车生产源头予以杜绝,不让不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生产和进入市场销售?如果从生产电动三轮车的厂家,以及经销环节入手进行查处,那不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怎么着也到不了消费者的手中,更用不着相关人员上街堵截、罚款,乃至强制报废了。
说实话,这个道理很简单,估计所有人都懂得,但为何现实中总有人或有相关部门反其道而行之,不按最普通的常识行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