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定于11月1日正式实行,网络上的争议就一直不断。我大体看了看,主要还是认为国标电动自行车和老百姓日常出行的需求不符。大家伙也确实难以理解,为什么专家一定要将这种明显不适合出行的交通工具推荐给大家呢。
目前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实际上就是为了通过外观,重量,骑行速度,将电动自行车和电摩以及电轻摩给区别开来。比如不让你有后视镜,必须要有脚踏子,速度不能超过25km,都是可以用肉眼来区别的最简单方法。
专家这样的想法也没错,毕竟电动自行车也是自行车。如果要按照自行车管理,它的各方面指标就必须和自行车差不多才行。但问题是,老百姓需要的是一个能够便捷出行的产品,而不是像自行车那样速度奇慢的锻炼工具。
从专家的角度上来看,他们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安全。毕竟现在国内不管出了什么事情,肯定事先要对相关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愿意担负责任,而如何保证安全,让速度慢下来就是最大的安全。
所以就有了现在电动车的标准速度不能超过25km,重量不能超过63kg。这样做是问题是,一方面速度慢了,另一方面,也让很多厂家都只能使用锂电池,而锂电池又非常容易自燃,导致了一些负面影响。
于是老百姓不满意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买了之后就会要求商家帮忙调速,调了速跑到路上肯定会被交警抓,因为交警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这就是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像这种调过速以后的所谓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更确切的名字应该叫电轻摩。
电轻摩的时速在20km~50km之间,也没有脚踏和重量以及电池的要求。因此,电轻摩才是老百姓最认可的城市代步工具。只是这样的代步工具需要大家伙有驾驶执照,而且还有些城市对电轻摩有一定限制,所以还没办法全面推广。
我的希望是,国家能够看到老百姓出行的真实要求。其实现在,很多比较开明的城市交警对于超标电动车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不会太过为难老百姓。而法律出来了,如果老百姓不遵守,交警也不愿去管,那法律又有什么用处。
不如这样直,接将电轻摩归类到电动自行车去管理,速度也不需要太高,限速在40km以内就可以了,重量上的要求也给取消掉,别还限制个63kg。如此一来老百姓高兴,交警也省心,厂家可以使用铅酸电池或者其他不易自燃的电池,这样难道不是最好的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