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主要有以下几种,其计算方式如下:
### 一、契税
1. **首套房**:
- 若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税率为1%。应纳税额 = 房屋成交总价 × 1%。
- 若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1.5%。应纳税额 = 房屋成交总价 × 1.5%。
2. **二套房**:
- 当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时,契税税率为1%。应纳税额 = 房屋成交总价 × 1%。
- 若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2%。应纳税额 = 房屋成交总价 × 2%。
3. **三套房及以上**: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统一为3%。应纳税额 = 房屋成交总价 × 3%。
### 二、增值税及附加
1. **满两年**:
- 如果房屋产权满两年,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2. **未满两年**:
- 增值税税率为5%,应纳税额 = 房屋成交总价 × 5%。
- 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通常是以增值税税额为基数进行计算。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所在地区不同分为7%(市区)、5%(县城、镇)、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
-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
-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
### 三、个人所得税
1. **满五年且唯一**:
- 如果房屋产权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2. **其他情况**:
- 有两种计算方式可供选择:
- 据实征收:应纳税额 = (房屋成交总价 - 房屋原值 - 合理费用)× 20%。其中,房屋原值是指购买房屋时的实际价格,合理费用包括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费用。
- 核定征收:应纳税额 = 房屋成交总价 × 1%。
### 四、印花税
1. **免征情况**:
- 对个人购买、出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五、土地增值税
1. **免征情况**:
- 对个人转让自用住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如居住满一定年限等),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临沂市二手房交易中,通常情况下个人转让自用住房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应根据具体的房屋情况准确计算税费,并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税费的承担方,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同时,税费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当地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