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是老师们最关心的事情,因为职称代表的不仅是荣誉更是与工资挂钩。
就在前不久,省人社厅发布文件,明确规定,自2026年开始,到乡村或者薄弱学校任职一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
这项要求本来是好事,支教是把城市优质教学资源合理流动到边远、教学资源相对匮乏的地方,为了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实现教育公平,因此会让教师支教,同时会给予老师们一些好的政策,比如优先考虑评职称等等
但却遭到了不少网友的吐槽 ,“任教一年时间太短” “难免会有不负责任的教师只是将农村当作人生的跳板”
农村的确需要优秀的教师,但我们应该通过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增强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引导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
如果城里教师去农村任教并非主观上愿意,而是不得不为之,带来的效果不一定好,这对农村的学生也是不负责的。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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