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六部在11月底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更好满足人民用药需求。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视,也是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分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一步。
《意见》核心要点
为了深入贯彻《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我国正着力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的建设。《意见》从多个维度出发,全面规划了基层药品管理的未来走向。
一、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
省、市级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慢性病防治规划和基层服务能力标准,结合当地疾病谱、诊疗能力和药品供应情况,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药需求评估。这一评估将重点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以及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在此基础上,紧密型医联体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确定其成员单位的用药目录,确保上下转诊过程中的用药需求得到满足。同时,这一目录将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变化和国家相关目录的调整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周期不超过一年。
二、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药品的配备和使用效率,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统一县域处方前置审核规则。这将有助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用药行为,推动二、三级医院中的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向基层下沉。紧密型医联体内部将实现处方实时查阅、互认共享,为复诊患者提供便利。此外,鼓励药师在基层开展药学服务,如药学门诊、长期处方管理等,以促进规范用药和上下用药联动管理。
三、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
针对基层药品供应配送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改进措施。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指导相关单位充分考虑药品供货周期和季节性、结构性用药需求的变化,及时汇总审核基层用药需求计划。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与医保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药品供货企业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定期集中配送。同时,鼓励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优化药品供应和用药衔接渠道,提高偏远地区的效率。
四、健全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
为了应对药品短缺问题,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卫生健康委将基层有供应风险的品种纳入重点监测清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供求分析和产能评估。紧密型医联体应合理设置重点药品库存警戒线,及时上报药品短缺情况,并统筹做好成员单位间的药品余缺调度和调配使用。此外,建立缺药登记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缺药登记,并按照临时采购程序配送至登记机构。
五、突出重点环节和实施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几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24年底前,各省、市级卫生健康委将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及时调整用药目录并建立动态优化机制。2025年起,乡镇卫生院用药品种将与县级医院保持联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持续优化用药品种。到2027年,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全面建立,人民群众基层用药可及性和药学服务获得感将不断提高。
六、强化组织落实和监测评估
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统筹指导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进展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加强部门协同,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以不断提升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化水平。
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视和投入,也是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分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的建设,优化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备和使用,将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广大民众的用药需求。同时,这一政策还将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医药行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医疗机构、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国家将逐步构建起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基层药品管理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内容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