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强奸案”改判无罪,获57万国家赔偿!

半生醉微醺 2024-04-03 11:41:09

男子相亲当天发生关系,被判刑三年,减刑也坚决不认罪,最终申诉成功,获得国家赔偿57万。

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有一份消防单位的工作。因为各种原因,30岁了都还没有解决个人问题。

为了尽快找到心仪的另一半,他在滦南县一家婚介公司留了个人信息,没想到效率还挺高,过了几天,婚介公司就让他前去相亲。

2018年2月22日下午,特意打扮了一番的小邸,在婚介公司见到了前来相亲的姑娘。双方都挺满意,满心欢喜的小邸就拉着婚介公司工作人员一起,与姑娘用了晚宴。

饭后,小邸邀请姑娘一起出去走一走,加深一下相互之间的了解,姑娘欣然同意,二人来到县城外的一条小河边。孤男寡女,男女之间某种异样氛围很快就到了那种程度,于是二人在车上就发生了关系。

关系进展这么快,小邸也没想到,但是心里还是满欢喜的,想着自己的终身大事终于就要解决了,连当晚的梦都格外的香甜。然而事情哪里有那么简单,事情很快就发生了反转。

第二天一早,婚介公司就给小邸打来了电话,说姑娘又不愿意了,觉得晚上发生了关系很吃亏,要他补偿两万块钱。

这个消息实在是太意外了,昨天晚上还卿卿我我的,怎么一大早就变卦了,还要自己赔两万块钱。小邸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于是也就没有答应婚介公司提出的要求。

反复威胁警告之下,小邸仍然不配合,婚介公司就报了警。

2018年3月1日,警方以小邸涉嫌强奸为由将他刑拘。

由于相亲那位姑娘,保留了发生关系那晚小邸留下的生物信息,形成了所谓的证据确凿。

2018年12月29,小邸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你情我愿的事情,就因为女方事后反悔,自己就被判有罪。小邸不服,提起上诉,唐山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婆没找到,反被对方告强奸,好好的工作也没了,小邸选择坚决不认罪,让家人坚持为他申诉。

在服刑期间,他本来有减刑的机会,但是想到只要愿意减刑,就相当于承认了强奸的罪行,所以他宁肯放弃减刑的机会,也选择坚决不认罪。

2021年,小邸终于刑满三年,他出狱第一件事情就是继续申诉。12月16日,唐山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决定对这起“相亲强奸案”进行重审。

时间来到了2023年10月10日,已经36岁的小邸终于迎来了他的沉冤昭雪日。唐山中院以“证据不足”改判了小邸无罪。

虽然改判了,但是小邸却实实在在坐了1096天的牢,为此他耽搁了6年的时光。本可以结婚生子,拥有幸福家庭的他,却单身一人来到了36岁,人生轨迹被彻底打断,个人及家庭名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他需要政府给他一个说法。

在申请国家赔偿时,小邸在律师的建议下,提出了47万的自由赔偿金,95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唐山中院经过审理,最终同意赔偿小邸人身自由赔偿金47万,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共计57万元。

2024年3月29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来到小邸的家里,为曾经的错误判罚,向小印及其家人道歉,并同时送达了57万囯家赔偿金的决定书。

在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的那一刻,小邸哭了,放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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