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11日晚,月白风清。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桃花山镇王李场村2组56岁的村民李贻美像往常一样,仔细检查了经销店内外的一切之后悄然躺下……“嗖、嗖”,不知什么时候,他被一种异常响声惊醒,于是,他趿着一双破棉拖鞋,机警地打开经销店门。
突然,李贻美感到颈部被人扼住,他奋力反抗,往歹徒手臂上猛咬一口,歹徒气急败坏挥舞菜刀,他倒在了血泊中……
8月12日清晨,李场村村民何国林发现了死者尸体,旋即报告了桃花山派出所。
上午9时,报案随电波传到石首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派出副局长,刑警大队长率领20余名侦技人员迅速赶赴案发现场。
现场勘验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数小时后得出了勘验结论:死者尸体侧卧在经销店走廊里,其颈部被砍断三分之二,颈动脉被砍断,左手臂、头部、面部均有明显锐器伤。尸检表明伤口为锐器所致。死者所开小卖部内有明显翻动痕迹。罪犯在现场留下的只是一枚残缺不齐、血糊糊的指纹。
这是一起以侵财为目的的抢劫杀人案。鉴于案情重大,石首市公安局成立了“8·12”案件侦破指挥部。
8月12日晚,石华堰粮站会议室。参战民警围坐在一起,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勾画出了案件的基本轮廓,为犯罪分子“画像”,继而形成了相应的侦查方案。
——死者曾是赤脚医生,积善成德,人缘好,无仇杀可能,年迈也无情杀可能。案件性质为抢劫杀人。
——死者生前身体素质较好,警惕性很高,经销店曾三次被盗,后自备梭标,宣称“谁再敢偷,叫他有来无去”。这起案件表明,罪犯有数人流窜作案,且胆大妄为、不计后果。
——根据现场情况,罪犯对现场情况熟悉但对死者的生活习性不熟悉,事前有可能到过现场“踩点”。
据此,以现场为中心,以附近11个单位为重点,根据描画的罪犯特征条件,围绕近期来的暂住人口开展调查摸底,寻找破案线索。
桃花山镇王李场村与华容县胜峰乡的凤形村、钢铁村交界,这里地形复杂、峰回路转。罪犯作案后现场没留下痕迹,使得侦查工作在艰难曲折、错综复杂中进行。
先从调查附近的暂住人口入手。案件指挥部成立了11个侦察专班,分别由刑警大队刘大队长,刑侦科吴科长,桃花山派出所李副所长,政治处周副主任牵头并把侦察范围集中胜峰乡的4个村,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侦察专班披星戴月、跋山涉水,足迹踏遍了附近的11个村庄和单位,排查了2600多人,调查了几百名嫌疑对象,但都没有发现罪犯的踪迹。
时间一天天过去,一个个嫌疑对象经“过滤"又被否定,侦察工作停留在排队摸底阶段,举步艰难。种种社会议论也像浓重的乌云沉沉地压在每一位侦察人员的心上。
案件继续调查中,刑警大队刘大队长根据群众反映:华容县胜峰乡凤形村6组秦玉林家近期来了3个客人,秦玉林曾因盗窃两次被劳改。
专案组旋即调查秦玉林,秦玉林承认来的3个客人中,他只认识其中的一位,名伟,但不知姓氏,与其正在服刑的弟弟是牢友。3人已于11日下午5点离开胜峰回湘阴县去了。
这是一个重大线索,侦查员们迅速到湖南建新农场调查。经查清吴伟又名吴九良,20岁,湖南湘阴县胭脂乡大新村人,劳释人员。
然而据凤形村的村民们反映,8月11日晚上9点左右,秦玉林的3个客人还在凤形村。
这时,秦玉林的嫌疑也上升,笼罩在“8.12”凶杀案的迷雾绽出一丝亮光。
为了查清吴伟的两个同伴,8月18日晚,专案组3名刑警驱车南下,前往湖南湘阴,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调查与吴伟交往的狐朋狗友,得知,吴伟与同村的罗佩平、石有军近期去过案发地,还说过“搞了一个小卖部,闯了大祸”的话。
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个情况引起刑警们的高度重视,他们顺线追查,查明罗佩平住在胭脂乡大新村2组。
8月19日,刑警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罗佩平在家中生擒。
经突审,案情逐渐明朗化。为及时捕获其他案犯,8月19日下午6点,由刑警大队陈教导员带队的追捕专班,连夜赶往湘阴县,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将湘阴县四面的渡口封住,于8月20日凌晨4点将主犯吴伟在其女友家抓获。
连夜组织突审,吴伟终于交代了作案全过程。
8月12日凌晨,吴伟、罗佩平、石有军在秦玉林的引导下,来到王李场村李贻美小卖部后,企图盗窃作案。正当秦玉林用事先从其家中带来的菜刀撬李贻美的小卖部门时,被李贻美觉察,当李贻美起床开门探视时,吴伟冲上前去,从后面用左手臂将李贻美颈部扼住。李贻美大喊救命。吴伟害怕李贻美叫喊,遂用菜刀割断其颈部的静脉、动脉,残忍地在李贻美的面部、头部等部位猛砍数刀,将李贻美杀死。随后与罗佩平、石有军进入小卖部,劫走现金20余元、花生米一袋、香烟一包。
据吴伟交代,同案犯石有军自知罪行败露,逃往湖南桃江县亲威家。
刑警们马不停蹄赶往桃江,于20日下午2时30分将石犯获。同日下午7时,秦玉林在华容县胜峰乡街头落入法网。
至此,此案真相大白。石首市公安局先后调动50多名公安民警,在湖南华容、湘阴、桃江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全力以赴奋战8个昼夜,终将4名案犯全部抓获归案。
1992年1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抢劫杀人犯吴伟被判处死刑;罗佩平、石有军、秦玉林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1992年12月底,在石首市郊区,抢劫杀人犯吴伟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