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一男子赵某以恋爱为名,通过网络交友的方式同时结交5名女性朋友,确定关系后不断巧立名目向5名女友“借钱”,共计诈骗四十余万元。日前,经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 情 回 顾
赵某,中专毕业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偏又喜欢买彩票和网络赌博,由于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爱好”难以为继的赵某心生一计,从2019年12月开始,打着谈恋爱的旗号在网络交友软件上先后结识了多名女性朋友,并通过“时间管理”,同时与其中5人进行交往,建立恋爱关系。
在恋爱过程中,赵某不仅对5名被害人嘘寒问暖,提供情绪价值,还故意“透露”其在重庆开办有企业,投资了火锅店和酒吧,于不经意间显示出自身的“非凡实力”。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赵某便以需要资金周转、投资差钱、偿还货款、家人生病住院等理由向5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并许诺会以公司股份、投资分红等方式偿还欠款。之后,由于因为一直没有兑现承诺,也没还钱,引起了被害人的怀疑,遂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后赵某被抓获归案,从而掲开其伪装的面具。
案 件 办 理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责令退赔5名被害人被骗钱款。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犯罪分子诈骗手段百出,利用微信、QQ等网络交友平台,虚构身份、职业、年龄、性别等信息,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往往不少的男性或女性都被对方虚构的人设和花言巧语所蒙蔽。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网络交友的虚拟世界中,有些人可能披着华丽的外衣,却怀揣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切记:网络交友千万条,不要掏钱第一条。在涉及金钱往来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和冷静,不要被对方的虚假承诺所蒙蔽,要审慎行动,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红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