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去犯法违规,就会过得很快乐

石中毛 2024-03-10 15:53:45

几乎所有人当然是希望自己过的快乐幸福,而不是悲伤痛苦。要想过得“快乐”,有一条准则就是:不要犯法违规。

不犯法违规,会过得很快乐;反之,如果犯法了、违规了,紧接着就是法律的制裁、政法人员上门找你、与公检法打交道,拘留、罚款、审判、判刑、坐牢、劳改、失去自由······此时,自己和家人亲属,会无尽的痛苦、悲伤、难受,哪会有什么快乐。

看看那些死囚,关在“死刑号”里,带着几十斤的重镣,绝望地等待着死亡。被宣判后,押到刑场,让跪下,后脑勺开一枪,然后火化。要么,注射死刑,注入一支毒药······

就是轻点的“有期徒刑”,也够惨了;判上个十几年,失去宝贵的自由,被劳改。而且,很多被判刑的人,是年轻人,青春和热血就消耗在牢房里;如果不是坐牢,说不定还能发展个“事业”。

哪怕是“拘留”,也不是好事,有的人喝醉酒开车,被拘留15天。好多“公职人员”,因为“酒驾拘留”,被开除公职,真是因小失大。

对于个学生,也不要违纪,不要打同学、不要旷课、不要迟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这样的话,会觉得很轻松、很快乐。相反,违反学校的规定制度,老师就要“管你”、“处罚你”,自己就感到十分难受、麻烦、无常,进而影响到学业成绩。

所以,对于个聪明的学生来说,能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去违反它们,至于法律,更不违反;如果能做到这样,就会体验到:上学读书也是很快乐的。而“违规”了,学校让请家长、写检查、老师谈话、还有开除学籍的,甚至是严重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这样,就“忧愁烦闷”,难受不已。

看看那些“逃犯”,他们过得快乐吗?整天东躲西藏、担惊受怕,有的换了假名字、办了假身份证、还做了整容手术,可是,一听到道路街道上警车“响”,就害怕不已、是不是来抓自己······

如果没有犯罪、不是逃犯,根本不怕警察,相反,警察还得客气一点、得“执法适当”,而且还能指出警察的违规之处。犯了罪、成了逃犯,就不一样了,整天“惶惶不可终日”。

最后,逃犯被抓捕归案,就是审理审判过程,当事人自己不想死,就百般辩驳、使出各种花样,最后还是执行死刑。因为案件影响大、当年被杀的受害者多,所以,媒体报道、公众关注,且又不是什么伟大的“好事”,真是“丢人现眼”。

如果不犯法、不杀人,这些“刑罚、逮捕、审判”统统就不会发生,整日悠闲悠哉,喝杯茶或咖啡,看一会儿电视、手机,晒一会儿太阳,想去“花鸟鱼虫市场”逛一逛,就去散散步······

这样的生活是多么快乐、惬意,但前提是:不要触犯那些法律;因为一旦犯法了,就是一系列的麻烦、处罚,接踵而至、自己就痛苦难受。

这样做,并不是让当“顺民”、“良民”,而是自身不行凶作恶、进而也有意识地不去触犯那些法律规定。

比如:杀人、抢人、偷人、诈骗、贩毒、走私、强奸、拐卖等等。这些犯罪活动,恐怕不是什么“光彩”的“英雄伟业”。道义道德上,不干这些事;法律法规上,也不做这些事。这是一种“大智慧”、“大修养”。

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规”;就是自由地干自己想干的事,但是,不逾过、不违反、不触犯那些“规章、规定”。

这样,就是一个“大智者”。一个年轻人,还不是七十岁,假设自己已经“七十岁”了,向孔子学习,做到“从心所欲,不逾规”。

孔子年轻时,也做过一些过火事,但经历了艰难困苦后,到了“七十岁”,终于悟到做到“从心所欲不逾规”,这是孔子宝贵的人生体验,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孔子。

“不作风波于世上,自无冰炭在心中”,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凶作恶,自己怎么会那么担惊受怕、忧愁烦闷?“平生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一个人堂堂正正、光明正大,行得端、走得正,不“作奸犯科”,正气浩然、就不惧怕任何事物,关键自己是快乐的。

如果是为了人类永恒的真理、正义、崇高的伟大事业,而触犯了反动派规定的“不当法规”,这是“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哪怕是被“凌迟处死”,那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死,是“死的光荣”。

比如,自己的祖国被敌国侵占了,侵略者制定“反抗罪”、“思想罪”等等;这样的革命行为,侵略者当然也要“判刑”,这种为了祖国和人民而“坐牢、杀头”,是有价值的、值得的。

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是自身、尤其是年轻人,不脚踏实地做人、挣钱,违法犯罪而被判刑、处罚,这种犯罪行为,是太不值得了。

所以,要走正道、遵纪守法;这样,人生、生活就会过得十分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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