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殴打邻居被警方罚款500元,女子不服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罚款

云端史梦 2024-09-26 09:48:55

一位女子因为生活琐事和邻居母女发生了矛盾,居然打了她们一顿。

女子年轻力壮,邻居母女被打进了医院,女子也因此被警方罚款五百元。

女子对此非常不服,因为她觉得先惹事是邻居,警察不该罚自己。

闹到法院后,法官果然判决警方撤销罚款,但不是因为警方不该罚女子,而是因为警方罚轻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回顾

刘小姐和邻居董女士关系不好,她们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文中皆为化名)

董女士是个60出头的老太太,丈夫怕出事,一直都劝刘小姐忍让着点。

刘小姐一直都很不服气:她岁数大我就得让着她啊,凭什么?

丈夫叹了口气,觉得以刘小姐脾气迟早得闹出事来。

果不其然,有一天董女士家里可能在装修,动静可能有点大,吵到了刘小姐。

刘小姐没忍住,来到董女士家理论,她害怕吃亏,特意等到工人停工的时候去的。

没想到董女士竟然说自己家现在没有装修,所以吵到刘小姐的不一定是自己家,是她在无理取闹。

这下刘小姐急眼了,和董女士发生了争吵。

董女士的母亲张老太此时也在家里,听到女儿和人发生争吵,赶紧过来助阵。

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撕扯,刘小姐还动了手。

董女士和张老太岁数都大了,不是张小姐的对手,事后两人双双进了医院。

虽然张老太母女伤的不重,但还是惊动了警察,警察先示进行了调解,但是刘小姐死活不接受调解。

没有办法,警方最后以殴打他人为由罚了刘小姐500块钱。

除此之外,刘女士还得赔偿1000多元的医药费。

刘小姐对此非常不服,她认为自己打了人付医药费没问题,但警察的罚款不合理。

最后,刘小姐干脆把警察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罚款。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案情分析

警察罚款的依据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刘小姐殴打他人这是板上钉钉的,被罚500块其实不冤。

警方还考虑到了刘小姐的情节较轻,没有拘留她。

法院最终还是撤销了罚款,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补充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董女士都已经超过了60岁,就不要说她的母亲张老太了。

刘小姐殴打两位六十周岁以上的老人,应该从重处罚。

警方在执法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只罚了刘小姐500元,反而还判轻了。

最终,法院要求警方撤销对刘小姐500元的罚款,并重新进行处罚。

警方听了法院的督促,直接拘留了刘小姐,而且还增加了罚款。

案后总结

其实刘小姐本来是占理的,但她千不该万不该去殴打两位老人。

事后,刘小姐本来可以赔钱了事,但她却不肯接受警方的调解和处罚,硬要闹到法院。

结果她非但没有实现目的,最后还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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