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起诉物业公开小区公共收益的起诉状模板

业主的视角 2024-05-23 21:33:11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职业:xx,住xx,公民身份号码xx,联系电话:xx。 被告:xx物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住所地xx。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联系电话:xx 案由:业主知情权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将xx年xx月至xx年xx月物业服务费收入和支出账簿及明细账目提供原告查阅、复印; 2.依法判令被告将xx年xx月至xx年xx月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设施出租租金、广告费(含电梯、门禁、公共部位等广告等)、场地使用费等公共收益账目及其资料凭证(含财务收支账目明细、收支凭证、银行账户明细等具体资料)提供原告复印、查阅; 3.依法判令被告将xx年xx月至xx年xx月物业服务期间小区内机动车位(含人防车位)的处分、出租情况及停车数量、停车费缴存票据和财务明细情况提供原告复印、查阅。 4.依法判令被告将xx年xx月至xx年xx月物业服务期间经理、客服、保安、保洁、绿化、电工等人员的名单提供原告查阅、复印; 5.依法判令被告将小区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管网图纸、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电梯、消防、水、电管网设施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等技术资料以及承接查验交接记录,小区各电梯维保合同及其维保记录、消防设备维保合同及其维保记录、监控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屋顶、墙面、道路的维保记录提供原告查阅、复印; 6.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是xx小区的业主,被告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是由开发商签约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原告自xx年入住小区以来发现,被告过度追求经济利润和额外收入,在收取业主物业服务费后,消极怠慢服务,减少配备人员,降低服务和维护保养成本开支,致使电梯多次停止运转和消防设施瘫痪,停车秩序混乱、小区环境脏乱差,偷盗现象频繁发生,极大地影响了业主的生活环境。 同时,被告未经业主同意,利用小区内的电梯、道闸等共有设施设备和共有场地部位收取广告费用和场地收入并据为己有,无视业主安全和居住环境舒适美观,且拒绝业主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提供财务明细账簿、水电费发票、物业人员明细等相关的资料及电梯、消防器材维保资料等,均遭到被告无理拒绝。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照相关规定享有知情权等权利。 原告作为案涉小区业主,对上述情况和资料享有知情权,被告负有协助义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明确约定“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被告却长期不履行该义务。 此外,公共收益归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被告仅负责代收代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接受小区业主的监督。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处分情况应当属于向业主公开的部分。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均属业主共有,原告对该共用部位的使用及收益情况有知情权。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具状起诉,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延伸: 诉讼须知 一、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状应记明的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民事起诉应递交的材料 (一)本人(单位)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二)递交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下同); (三)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起诉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必要的证据材料。 特别提示: 身份证遗失的,可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 欢迎投稿:邮箱YZSJ136@126.com微信YZSJ136 声明:转载本文致力分享有价值的内容,转载引用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部分源自互联网,存在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内容本身不代表本头条号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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