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美军解除武装的志愿军战俘们,从哪里搞到的武器反抗

红晓岩谈古论今 2024-10-10 11:40:28

今天,我们继续进行朝鲜战争系列节目。

在上一讲中,我们回顾了1951年10月—1952年春朝鲜战争停战谈判第二阶段的历史。在这一时期,社会主义军队和联合国军的代表在三八线附近的村庄板门店进行了艰难的谈判,在停战谈判的大部分议程上达成了共识和妥协。到1952年5月为止,双方有待解决的问题,已经仅剩第四项议程,也就是看上去不怎么起眼的“关于战俘的安排问题”了。

然而,恰恰就是这个问题,成为了朝鲜战争停战谈判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双方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期间战争也因此而继续拖延了下去。今天,我们将讲述双方在战俘问题上的激烈交锋。

我们还是从一个历史场景开始说起吧。

1952年6月10日清晨,美国第187空降团的官兵向位于韩国南海岸以南的巨济岛第76号战俘营发起了一次非常特殊的军事行动。令人震惊的是,美军这次的作战目标并非手持武器的战士,而是朝鲜战争中已被美军俘虏的大批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战俘。

这些战俘拥有刀具、长矛和燃烧瓶等武器,并据守在他们挖好的壕沟内,正在进行一场反抗。在现代战争中,这恐怕是一幕罕见的奇景——一支军队居然要动用自己的精锐部队,去攻击已被解除武装并囚禁在战俘营中的俘虏。

虽然双方的武力没有丝毫的可比性,可激烈的战斗还是持续了两个半小时之久。美军没有开枪,而是使用手榴弹、催泪弹和刺刀步步推进,将反抗的俘虏们一批批击败和重新俘虏。

最终,战俘们的行动被彻底压制了下去,共有21名战俘死亡、139名战俘负伤。而美军方面,也有1人死于战俘制作的长矛之下、14人负伤。令人咋舌的是,在这次行动中,美军在第76号战俘营里竟足足缴获了3000支长矛、4500把刀和1000枚汽油弹——这些汽油弹的原料,是战俘们用于烹饪的燃油。

为什么在美军的战俘营中,理论上早已被解除武装的战俘们,居然会有这么多武器,掀起这么大规模的反抗?在美军的战俘营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要明白这些问题,我们就要首先从朝鲜战争交战双方关于战俘问题的谈判开始说起了。

此前谈判进程的回顾

如前所述,1951年7月26日,在开城来凤庄,双方谈判代表曾达成过五项停战谈判会议议程,分别是:

通过(会议)议程:明确谈判的程序和内容,确保讨论有序进行;

确定军事分界线并建立非军事区:双方需要划定一条明确的军事分界线,这条线将决定未来停战后的实际控制区;

为实现停火与休战作出具体安排:包括成立一个监督停火和休战的机构,以确保停战协议的有效执行;

战俘的安排问题:这是谈判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涉及双方数万名战俘的归还与处理;

向双方有关国家政府建议的事项,即对外国军队的撤出及政治上解决的各个问题提出建议。

由于第一项已随着议程的通过自动解决,双方谈判代表便开始围绕其余四项议程展开谈判。由于双方在第二项议程上无法达成共识,停战谈判随即在1951年8月破裂,两军在同年8月—10月间进行了残酷的大规模山地战。

在这一轮交战中,交战双方也都付出了沉重的伤亡。这样,精疲力竭的双方便在1951年10月25日,于三八线附近的村庄板门店搭建的停战谈判帐篷中,再次恢复了停战谈判。

同年11月27日,双方首先就第二项议程达成共识,决定以当时的战线为两军停战分界线。1952年2月16日,双方又就争议最少的第五项议程达成共识,决定“在签订停战协定并开始生效后的三个月内,由双方分别指派代表举行较高级的政治会议,通过谈判解决从朝鲜撤出全部外国军队的问题和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

不过,关于第三项议程的争论比较曲折。社会主义阵营方面一直坚持将苏联选入监督停火休战的监察机构中,联合国军方面则坚持停战后双方应维持各自保有的飞机场现状,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在1952年5月2日,双方才互相妥协,各自放弃了上述要求,从而在第三项议程上达成了共识。

不过,上述几项议程中出现的争议,与第四项议程即战俘问题造成的争议相比,无疑是小巫见大巫了。事实上,自双方谈判代表于1951年12月11日首次开始关于战俘问题的交涉以来,这一问题就迟迟没有进展。

战俘何以成为一个棘手问题?

要明白双方争论的焦点,首先要谈一谈在当时的国际惯例中是如何处理战俘问题的。

根据世界各国于1929年签订的《日内瓦公约》,在战争结束、各交战国缔结停战专约时,“战俘的遣返应于缔结和约后在最短期间内予以执行。”(第73条)1945年二战结束后,由于苏联长期扣押大量德国、日本战俘进行强制劳动,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国际影响。因此,1949年签订的新版《日内瓦公约》在战俘遣返的条款上有所加强,要求“实际战事停止后,战俘应即予释放并遣返,不得迟延。”(第118条)

在朝鲜战争时期,中国、朝鲜都并非《日内瓦公约》签字国,但两国在开战后都宣布会遵守《日内瓦公约》。尽管美国是该公约签字国,但当时美国国会尚未批准该公约。不过,美国也在加入战争后宣布将遵守《日内瓦公约》。这样一来,《日内瓦公约》在理论上便是交战双方理应遵守的原则,遣返战俘看上去也不会成为一个太复杂的问题。从常理上来说,一个正常国家出身的战俘,当然是希望战争快点结束,从而使自己能够早点回到家乡,见到亲人的。

然而,对于朝鲜出身的战俘来说,问题却没有这么简单。在朝鲜人眼中,一个人如果在战争中被俘,就有某种“变节”嫌疑。在战争中被释放的朝鲜战俘,在回到本国后往往会遭受轮番的审查。因此,许多朝鲜人民军俘虏在战争结束后也不愿意被遣返回国。苏联方面对待战俘也是如此。例如,在二战结束后,就有50万—100万曾被德军俘虏、又被西方盟军收容的苏联战俘明确表示不愿回国。为了使这些人不被送上一条绝路,西方国家在冷战爆发后,对苏联战俘采取了“自愿遣返”原则,最终使37.5万苏联战俘得以避免被送回老家。(赵国星:《青春作伴好还乡——苏联战俘的归国之路》)

这样一来,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联合国军在遣返朝鲜战俘时就必须坚持“自愿遣返”原则了。对此,美国总统杜鲁门在1951年10月29日曾表示,如果在停战后无条件遣返全部战俘,那么“朝鲜方面的战俘,特别是那些自愿投降过来及与俘管人员采取合作态度的战俘,会在回家后立即遭到伤害。”(贝文·亚历山大:《朝鲜:我们第一次战败》第五十八章《再启和谈之门》)

所以联合国军代表提出,应当首先交换双方手中战俘的名单。

1951年12月18日,双方交换了战俘名单。根据名单显示,联合国军手里共有俘虏132474人,其中包括朝鲜战争俘111774人和中国战俘20700人。

社会主义阵营手中的俘虏则共有11559人,包括3197名美国战俘、7142名韩国战俘及1220名其余国家战俘。

上图:朝鲜战争中被俘虏的美军。

12月22日,社会主义阵营谈判代表、朝鲜将领李相朝首先提出质疑,因为联合国军交出的战俘数字,比此前美国向日内瓦国际红十字会报告的人数少了44205人。

这4.4万多人实际上大多是此前被编入朝鲜军队的韩国居民。在被联合国军俘获后,他们或被编入韩军或被释放,当然不会在现有的战俘名单内。

联合国军方面就李相朝提出的问题,提出了反质疑,他们的理由是:他有更强的理由去质疑朝方提供的战俘数字。因为根据联合国军在1951年底的统计,战争进行到那时为止,已有11500名美军和8.8万名韩军失踪,这些数据远远超过了朝方提供的战俘数字。那么,这些人究竟到哪里去了?另外,根据朝鲜方面在战争初期的广播中和报纸上公布的数字,朝鲜军仅在那时就俘获了6.5万名韩军。因此,在12月22日的会谈中,面对李相朝的质问,联合国军代表、海军上将利比针锋相对地反问:“贵方曾广播说俘获了6.5万的俘虏,这在报纸上也曾大肆登载,可是韩国兵俘虏只有7142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实上,朝鲜方面一直有将俘获的韩国人编入其军队的习惯。因此,韩国战俘人数的巨大差额,有一部分能根据这一情况进行解释。对于这一点,联合国军方面事实上通过情报搜集和审问俘虏也早已知晓。利比将军的反驳,主要是为了避开李相朝的质问。

关于战俘人数对不上的问题,其实双方都不可能给出满意的答案。战争还在持续当中,双方物资都不充足,缺医少药的,缺少医务人员,战俘们大多身上有伤,加上朝鲜恶劣的天气、伤口感染,感冒发烧是家常便饭,任何一个小病都可能夺去战俘的生命。美方即便物资充足,难道就能完全保证战俘们在战俘营中不生病?能保证所有人不感染?能保证美军中没有虐待俘虏的行为?

当然,朝鲜方面也不能避免这些问题。

总之,志愿军方面对待美方战俘是无可挑剔的,《抗美援朝战争史》中详细记载,联合国军俘虏认为“任何国家的俘虏营都不如志愿军的俘虏营好”,并且书中还有“优待俘虏事迹”。(中国“军事科学院”编:《抗美援朝战争史》第三卷第十四章)

这样,在扯皮了一个多月后,关于战俘数字的争论变得不了了之。

1952年1月2日,联合国军代表利比提出了一项新的战俘交换方案,表示双方应该“一对一”地交换俘虏,联合国军方面则优先释放自愿被遣送回国的俘虏。当社会主义阵营手中的战俘被释放完毕后,手中仍有多余战俘的联合国军一方则应根据“自愿遣返”原则释放战俘。这样的计划当然不会得到社会主义阵营的认可,谁知道到底是不是自愿?因此双方从第二天起便开始了持续一个多月的激烈争吵。(中国“军事科学院”编:《抗美援朝战争史》第三卷第十四章)

在此期间,一件大事暴露在了国际上,舆论如同滔滔巨浪卷向联合国军。苏联、中国、朝鲜三方一齐指控,联合国军正在进行毒气战和细菌战。朝鲜和平谈判期间最激烈的争论战,即将由此展开。而直到今天,这场细菌毒气争论战,仍旧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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